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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发自我表扬稿 也是传递正能量

林日新 2015-11-01 22:03

刊发自我表扬稿 也是传递正能量 

文/林日新

近日,报社来了一位特殊的访客,他想要表扬一个人,这个人竟然是他自己。“我今年已经82岁了,我想说说自己37年前做的一件好事,传递一下正能量。”(10月27日《余姚日报》)

82岁的闻人读老人想登报表扬自己——新鲜有趣!

国人素有“高调做事,低调为人”的为人处世准则,向来崇尚谦虚、不溢美的哲学,习惯于做好事不留名。然而,今天新闻中的主人公闻老却硬是要来个“逆而行之”,要求报社写个通讯表扬自己——1978年4月12日,一个15岁的女孩(小时候患过脑炎,又不会说话)随婶母去通济桥游玩,一不小心走丢了,小女孩的父亲老徐便找到了当时在东风公社当秘书的闻人读。素有热心肠的闻人读,二话不说便帮老徐写了寻人启事,并发往奉化、宁波、鄞县三地,共发50封。之后,闻人读又向宁波、镇海、宁海、象山、慈溪、奉化、鄞县、余姚8地的乡、区及派出所发送了165份寻人启事。5月2日终于在奉化县找到女孩,其时她衣衫褴褛,头发蓬乱……5月3日,老徐见到了女儿,激动得抱头痛哭。

这确实是一件值得表扬的好事,虽然,已过去37年了,但是谈及此事,无论是闻老还是老徐一家,心里都暖暖的——正好印证了“送人玫瑰,手留余香”,做了好事,心存快乐和幸福。其实,一般读者也会从这件好事中感受到满满的正能量和社会的温暖。然而,在这个“道德滑坡”的时代里,国人见惯了:老人跌倒在路边,行人侧目而视,却不敢伸出援助之手;小悦悦遭车祸后,十八个路人视而不见;福州女孩寻短见裸身入河,围观者争相拍摄不施救;妙龄少女跳楼,数百人戴望远镜围观全程……一系列令人寒心的现象,在如今这个做好事需要三思而后行的“后彭宇时代”,社会迫切需要乐于助人的人,同样需要做好事敢留名的人。因为社会太需要正能量的鼓舞和引导了。

“英雄不论出处”,只要是做了好事,不管他留名还隐名,都是值得人们尊敬和表扬的。闻老助人恳求“登报表扬”表面上是为自己,实质上是为弘扬社会正气,传播道德正能量。这有利于尽快驱散社会不良风气的阴霾,洗去蒙在人们心灵上的尘埃,匡扶正义,扶正“社会道德大厦”,让更多的人勇于、乐于做好事。(中国新闻出版广电网/报 时间: 2015-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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