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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拒绝啃老入法”看上去很美

林日新 2015-09-28 19:08 2
别让拒绝啃老入法”看上去很美
林日新

9月22日举行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对《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修订草案)》进行审议。此次法规修订赋予老年人对“啃老”行为的拒绝权。9月23日中安在线

又是一则有“拒绝啃老入法”的新闻。此类新闻一经出台立即吸引无数民众的围观,这早已成常态的。这其中有多方面的原因:一,中国历来是一个尊老敬老国度,拒绝啃老属于其范畴,理应受到重视;二,中国早已进入银发如潮的老龄社会,养老问题早已成为一个有关民生的社会问题,“啃老”可以说是与这股潮流相悖的逆流,理应受到抵制;三,社会确实存在不少人年轻力壮的却不上进,好逸恶劳,自立能力不强,一味地啃老、坑老,给老人的生活带来很坏的影响,社会带来巨大的负面效应,如果放任下去,后果不堪设想。基于此,让“拒绝啃老入法”肯定会给全社会带来良性的导向,一来赋予了老人拒绝“啃老”的权利,可以名正言顺地拒绝那些以没工作或单位效益不好为由啃老的子女;另一方面,对于子女来说无疑也可起到一种震慑作用,这有助于倒逼着年轻人自尊、自立、自强,尽快迈入社会,积极上进地生活,为祖国、为家庭出力。这对营造尊老敬老的风气起到良好的推进作用。

不过,“拒绝啃老入法”却是一种知易行难的好决策。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子女啃不啃老,这些属于家务事,国人向来有格守“家丑不可外扬”的传统,若是儿女不是“啃老”要难以忍受的程度,一般父母不会把儿女告上法庭。此外如今社会上竞争激烈,工作压力大,房价奇高,养家糊口对于年轻人来说确实是一项重要而艰巨的任务,作为“世界最疼子女”的中国父母来说,大多是会主动且乐意让儿女“啃老”:有老可供儿女啃说明自己不是“老而无用”,而是“老而有用”。近日媒体报道:著名的电影演员田华87岁了,为家里的巨额开销(家中四人患癌)而拼命地接活……这在一些无私的老人看来,何尝不是一种满足,一种幸福,一种为家庭发余热之举呢?

当然,家庭内部的事的确难以用法律的准绳来衡量。比如对一些长期不回家的子女,老人即使心里埋怨,但大多也不会因此将自己的子女告上法庭。至于“啃老族”,在如今普遍竞争激烈、压力大的背景下,有的成年子女一时没有工作,父母心疼子女,愿意让其“啃老”,那么法律也无法禁止此类行为其实,社会年轻人“啃老”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社会问题,其形成的原因也是多元的,也有是因为家族变故或天灾人祸造成的,如果仅仅从保护“啃老”对象,一刀切地“拒绝啃老”也是不太人性的,甚至会把家庭关系闹僵,影响老人晚年的幸福。

总而言之,“拒绝啃老入法”知易行难,笔者担心它会落入“理想挺丰满,现实特骨感”的窠臼。(部分章节刊登于2015年9月25日《开封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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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姜远松

对“啃老”这一话题分析的不错;带大的子女应该是“养老”而不是“啃老”。

179年前

作者回复:

常理应该如此

2015/10/8 14:13:38

黄三丛

羡慕林老师效益好,产量高!

169年前

作者回复:

谢谢黄老师的鼓励

2015/9/29 7: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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