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减免房租”是“情分”而非“本分” 作者: ■林日新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2020年2月5日) 几天前,有媒体报道:面对今年这场让大家猝不及防的疫情!因为上不了班,开不了业,人们只能呆在家里。万达商管集团宣布将对全国范围内所有万达广场的租户免除1月底至2月底期间的租金及物业费后,尔后,红星美凯龙、爱琴海等集团积极跟进,也宣布给承租商户免除一个月租金。上饶市弋阳县步行街的一位房东也爽快地答应了商户申请减免房租的要求,给租户免去一个月的房租共4000多元。据步行街商家群爆料,有了这位房东带头后,很多房东也相继有意向帮助租客开始免租行动。
“房东减免房租”的举动不仅让店铺商家感受到了温暖,而且让看到这一消息的国民们肃然起敬,纷纷在网上留言点赞:疫情面前有大爱,房东减免房租真给力!但是我们必须明白,在这个讲究契约的时代里,房租的多少应当遵守最初的约定,按合同办事。如果在租房签合同时,没有写上“在特别灾祸时期造成房客使用不上房子时,就酌情减免相应的房租”等,那房东就可以拒绝房客的减免要求这次疫情期间,一些房东为房客减免租金是出于“情分”,而非契约的“本分”。 近日,应对疫情,广州、重庆等市租赁协会发布提出倡议,建议全市房东为租客减免房租。这些《倡议书》也只是从“情分”来提倡而已,而不具有法律效力的。这些《倡议书》的最大作用是为房客向房主申请减免提供一定的理论依据,虽然不一定能够如愿,但至少在道义占有一定的优势,申请起来心中会更有底气。当然,疫情属于不可抗力,造成了租客没法使用租赁的房屋,房东和租客都没有过错,在能否减免房租的问题上,国人不能由此对房东进行道德绑架,非得逼迫他们进行减免。最好是房东和租客在良性互动中进行利益协商,或许更具可行性。 总之,疫情无情人有情,疫情当前,互助才是最快的出路。相互理解,才会让房东与租户间的关系更加和谐,更具温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