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悟

爱上红酒 2012-03-02 11:26 4

感悟

        错,天大的错,可即使就是天大的错,还不都是我的错?所谓入乡随俗,但不了解当地的民俗民风,又何来能做到入乡随俗呢?
        怪只怪我当初就没这种心思,我本来为人处世总觉得只要以心换心、以诚为本就够了的。所以我并不曾了解丰县居然是刘邦的故乡,也不曾了解乾隆皇帝路经徐州时之穷山恶水、泼妇刁民之说了。来到丰县,唯一的目的就是因为公司能解决老婆的工作。
        事实上我就犯了错误,公司为了我的到来把人家一直就安排个副的岗位,人家能不恨我吗?再说人家还是本地人,穷山恶水、泼妇刁民可不是空穴来风的。人家自然是不能一开始就屈就与我的,固然工作技能让所有人臣服下来,但真正让所有人服气还是经过一场在大街上的恶斗,才让他们知道我这南蛮子也不是那么好惹的,看来对付什么样的人还得用什么样的手段。
        刁民是不怕了,泼妇与我无关,我也不会去惹,更不会有去征服的想法,咱得做正人君子。穷山恶水也确如其说,所以即便我到这里八年后,以至于我始终怀念家乡丘陵地方的山清水秀。这里的风鬼哭狼嚎,这里的灰尘随风而起,厉害时也犹如沙漠的风尘暴,与家乡之风、家乡之水,形成一个鲜明的对比,即便家乡的风之生、水之起,唯有一个“揉”字方能领略其中之奥妙。何况这里的水,给人的感觉,首先是脏,水边垃圾随处可见,若风过水面,入鼻而来的则是臭味了,哪像我资江之水,清澈见底,柔波涟漪。见之想濯足、入之想鱼跃。这里一年四季很少有雨,所以来到这里后,经常是口干舌燥,皮肤开裂。而我资江之风则如绵样手般,拂过之处一尘不染,更别说那绵绵柔柔的江南之雨了,简直如少女诉说心思一般,即便落在你的头上,飘进你的脖子,那感觉啊,唯有觉得是一种柔情。无怪乎!生我养我的江南水乡难免是我一辈子的想念!那想念啊,如资江水一般源远流长,永不停息。
        毕竟刘邦也是做过帝王之人,所以,站在刘邦广场,我还是有一种慕名的敬佩。于是我决定要去了解一点与之有关的消息。没想到吃饭上来一盘狗肉就知晓了一个故事。家乡人吃狗肉都是带皮的新鲜的狗肉,放入作料,往大铁锅里一炖,满屋飘香,令人垂涎。这里吃狗肉则是卤好的狗肉,一般放入花椒,生姜等作料,炖好出锅后往大盆一摆,要多少称多少,而后用手撕成碎块往盘中一装就送上来了,本地人大多会要老板免费送点大蒜,我可从不生吃大蒜,一是心里受不了,再就是别人吃了我也闻不了那味。对老板用手撕狗肉我也认为不卫生。可人家说了,这是刘邦传下来的习惯,见我兴趣大增,老板立即娓娓道来:徐州人说丰沛一家是因为刘邦生在丰县,而长在沛县。其实少年刘邦是一大流氓,在沛县街上吃喝是从不给钱的。樊哙家狗肉是沛县城里最好吃也是最有名的,所以刘邦吃狗肉都是专挑樊哙家的吃,每每来到樊哙家狗肉摊前,自己拿刀切了就吃,吃完抹抹嘴巴就走,樊哙敢怒不敢言,照此下去,怎能挣钱养家?樊哙别躲到别的地方做生意去了,没想到因他家狗肉实在是有名气,卖到哪里都会很快就声名远播,哪还有刘邦找不到的理?远远的就见刘邦直奔樊哙的狗肉摊而来,樊哙急了,当时心生一计,把刀子藏了起来,心想没刀子看你刘邦怎么吃?刘邦来到摊前,找不到刀子,竟伸手撕来就吃,并连连夸口,手撕狗肉没了刀子的铁腥味更是好吃。随着刘邦做了皇帝,这手撕狗肉的吃饭也广为流传开来,至今徐州人吃狗肉都是用手撕来就吃。
        我不禁想起陈胜的那句名言来:王侯将相,宁有种乎?朱元璋昔日和尚终为帝王,刘邦曾经的流氓也成就帝业。成者为王败者为寇何尝不是这道理?
        所以,人只有成功了,谁又在乎你的过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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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兵子驼

楼主写得好,顶了.........

4612年前

言宋

现如今网友脚印,他人看不到,本人登录才能见,似不如从前的好。

5312年前

作者回复:

我能看到教授等人的照片!

2012/3/2 14:59:13

言宋

资水现如今只是在你笔下去回味过去的美丽了。
啥子“恶斗”,不清楚呀。

3412年前

作者回复:

回教授,我的一篇《往事》提到过,所以不再啰嗦,详见http://www.4305.cn/Article/Show-15581.aspx

2012/3/2 14:58:09

爱上红酒

自己坐沙发,怎么排不好版了?

3712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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