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抄袭
——兼答高远《偷来的蛋,也是可以做菜的》
文学创作中,抄袭是被视为最无耻的事。你的文章,我抄袭下来,改头换面变成我的,反而招摇过市,喜气洋洋,大抵会让人指背皮的。
抄袭,有整篇窃之的,有大段窃之的,也有窃其重要、关键部分的。
因抄袭而引发的纷争甚或官司,追究时会更认真更细究。
总之,抄袭者干的,是明抢明夺的不光彩之事。
其实,窃文者最厉害的还不是抄袭几段文字,而是盗用人家的文“核”、“诗眼”——一篇文章一首诗歌最核心的东西。
这里说的文“核”与“眼”,可以是一个点子,可以是一个人物,可以是一个素材,可以是一种切入角度,也可以是一个立意。
对于初学写作者,也许看不出来这一切的重要性,将珍珠当沙子;对于掌握了一定写作技能的为文者,可以一眼看相中,变成一篇很有特点的文章,偷到的是一块可供雕琢的璞玉。
一个好点子,是一个好人物,一个好素材,一种好的切入角度,一个好的立意,完全可以成就一篇好文章一部好书。
对于不刻意为文的人,写了一篇水平还不是很高的文章,但里面有一个极妙的“文核”、“诗眼”,让人偷去也许不会当作一回事,好像一个不喜欢看书的人一本好书让人拿走不一定痛心疾首一样。
但是,对于刻意为文的人,写一个帖子发出来让人偷去其“核”其“眼”,肯定会很痛心疾首的。
这种窃者,其行为之不光彩,可以想象了。
遗憾的是,现在价值观变得太让人不可理喻。窃文艺工作者可以为其窃堂而皇之地宣扬窃之有理窃之有功;也有一些旁观者也认为不值得追究,因为窃者所窃不是金钱不是宝物。
如此说来,大概会在某一天,“抄袭”一词会从汉语词典中开除出去了。
看来,像我等跟不上时代发展脚步者,得加紧练一练“抄袭”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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