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解释一下题目:我嫌弃贫困生活,我热爱富裕生活。绝没有嫌弃穷人、巴结富人的意思。
在20多年前,我们的生活比现在贫穷多了,更严重的是,人们的思想更贫穷。人们认为,贫穷是正常的,贫穷是光荣的。谁去偷着做小买卖稍微富裕点了,就要树大招风挨批判。因此,有好衣服不敢穿,新衣服要缝上个补丁再穿,怕被别人说富。我们工厂有个工人叫老庄,当年在家开了个照片冲印店,只冲印黑白照片,一年下来成了“万元户”。他不怕露富,每天买一只烧鸡拿到厂里当午饭。别人在心里羡慕的同时,纷纷骂他思想落后,生活糜烂,弄的周围没有一个朋友。文革时讲究出身好,我岳父在税务局工作,岳母说你要是工人就好了,工人穷,名声好。在那个年代,“富”被扣上资产阶级的大帽子,“穷”被罩上了革命的金色光环。宁愿要无产阶级的穷,也不要资产阶级的富,从上到下,人们的思想愚昧到了极点。
随着时间的推移,人们的生活逐渐富裕起来,对贫穷开始厌恶起来。大家在想办法追求富裕的同时,开始反思为什么会出现当年的愚昧。
其实,追求财富、成功和幸福,不但是人类天生不可剥夺的权利,而且是与生俱来不得放弃的责任和义务。这个世界是富裕充足,应有尽有的,处处多钞票,物物皆黄金。只要我们遵守成功的法则、正当的途径,财富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爱富之心人人有之,我就不相信按合法途径得来的金钱有人就不要。而且人心是永远不会满足的。今天我住上了60平米的房子,过后我还想住上100平米的。今天我开上了夏利车,明天我还想保来、大奔。人的欲望激起人的创业和发奋,人的创业和发奋推动整个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因此说我们追求财富是进步的,是积极的。
而贫穷则是社会的最大公敌。生而贫穷并无过错,死而贫穷才是遗憾。尤其是终其一生,无力消除贫穷,更是无可宽恕的。贫穷是一种疾病,是一种恶习,如果不是因为懒惰,就是因为无知。最坏的莫过于两者皆具。我始终认为,贫穷不单是金钱和物质的缺乏,最主要的还是精神——信心、勇气、热情、意志和知识的欠失。所以贫穷不仅仅是口袋空空。因此对穷人施以经常的物质救济,可能造成其永远的贫穷。只有对穷人施以不断的精神激励,才能导致长期的富裕。对那些流浪街头的乞丐,我从来都没有给予一分钱的施舍,不是因为我没有,也不是因为我没有怜悯之心,我觉得我的小小施舍不能帮他们逃离贫穷,只会使他们更懒。
只有爱富,才会寻找机会创造富。记得不到10年前开发浮山新区时,小区的房子每平米只有1000多元,有人用贷款买了10套,现在升值了几倍。这人很聪明,他爱富,而且懂得赚大钱的办法。许多人现在说起来都很后悔,说忘了当年也买。其实有了这种后悔是好事,社会大的很,机会多的很,只要爱富,只要有创造精神和实干精神,是会抓住机会的。
只有富了,才会帮助穷人解脱贫穷,才会使国家昌盛富强。社会的和平和幸福,惟有经由全民财富的创造和全面经济的繁荣才能达到。一个贫穷的社会绝对无和平和幸福可言。消灭贫穷和创造财富,是我们在现代社会里的每一个人的责无旁贷的要务。
因此,我嫌贫爱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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