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在职务之外开辟职级晋升通道,突破了基层公务员的晋升“天花板”,广大公务员特别是机关普通工作人员无不欢欣鼓舞,拍手叫好。
但是,网友们说得,“好事要好办”。好事不怕说坏,“职务与职级并行”这项原本大有利于基层普通公务员安心和热心于基层具体业务工作,有利于淡化“官本位”、遏制干部人事腐败,进而更加强化党执政大厦“地基中的钢筋”的举措,如果在确定公务员是否晋级的问题上,依然按照一些地方选拔干部的程式操作,则是难保不会变成相关权力的一场盛宴的。如果真是这样,那么,它就不仅不能实现《意见》的良好初衷,而且大有可能适得其反。网友们的提醒,反映的正是人们的这种担忧。
那么怎么办呢?我认为公务员晋级类似于技术职称评定,可以参照其做法,分类评分排队,从而尽可能地绕开权力的干扰影响。比如教师职评,就是根据所制定的各类评分标准,分别对工龄和教学、教研能力(如优质课评比所获奖证、发表的论文等)与教学成绩(学生考试成绩、各科辅导学生竞赛成绩等)一一打分并张榜公布。最后按总分排队高低确定晋级。这样具体量化公开评比,不仅更容易让人心服口服,而且可以通过科学合理的评分标准,正确引导教师努力工作。
“职务与职级并行”能否做到好事好办,关键也在于评价机制科学,评价办法操作性强,能否真正克服权力或人情因素干扰,真正做到公平公正。只有真正做到公平公正,做到使权力腐败水泼不进,钉钻不进,才能实现多劳多得,能者多劳,既充分调动了公务员工作积极性,又有效地抑制了干部人事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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