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世华
读贾平凹的《我是农民》,一读就觉得有意思,你看他写的是些什么呀——
读了不到两年的初中,学校便放了长假。我被划为了1967年的初中毕业生,那时我才14岁,瘦瘦的脖子上顶着一个大脑袋,脑袋的当旋上有一撮高高翘起的毛发。我总打不过人,常常人揪了那撮毛打,但我能哭,村里人说我是刘备。
在我有限的阅读空间里,能够这样的写人、写自己、写文章的作家是不多见的,就像能够这样的写人、写自己、写文章的学生是不多见的一样。
能够这样写文章的人,容易讨人的喜欢,因为读他的作品,让人觉得有意思。几年前,我在《初中生·作文》上读到一篇文章,题目叫《有意思,就是有意义》。大概是说学生作文不要被意义所累,要把文章写得有意思,有意思本身就是有意义,它的意义就是有意思。我很赞同这个观点。学生时代是个有意思的时代,有意思的学生写出来的东西应当有意思才是。有个学生写《一只坚持不懈的甲虫》,她是这样写的:
我把一只金色的甲虫,套在了我的笔套里。我想,先观察观察它。过了几分钟后,我发现,它坚持不住了,它需要空气,不过,只有最上面的小洞能帮它,我看着它爬上去。我突然看见它只有5条腿,于是,我在桌子上找了找,果然有它的第6条腿。我又想了想,如果它是蚂蚁的话,那么它一下子就上去了,并且蚂蚁那么小,还可以从洞里爬出来,不过如果它还是5条腿的甲虫的话,既不能爬上去,也不能爬出来。
我跟她说,这个文章写得有意思,今后的文章就这么写,而且我告诉她,大作家也是这么写文章的,然后就给她朗读了刘亮程先生《一个人的村庄》中的那段《三只虫子》。
作文不能追求有意思,写作文不是因为有意思,很可能连带把作文这件有意思的事变得没意思。作文这个东西原本就不要当饭吃,真要让人觉得没意思,人就没有必要非写作文不可——但是一个觉得作文有意思的人,却很难写不出有些意义的文章。
所以说作文如果还要人来教,不见得要教他如何写得有意义,而是要请一些有意思的作家,拿他们最有意思的作品,借用《初中生·作文》里的说法,让“贾平凹教我写作文”、“刘亮程教我写作文”,其实也说不上教,是互相学。从“作文本领”的许多方面看,一个最顶级的作家,也就和一个最本真的学生差不多,让他们在一块,好处是,无论作家与学生,说出来的话,写出来的文章,会一直很有意思——你看连横眉竖发的鲁迅,无论写的是阿Q,还是阿长,都一样有意思。
和许多人一样,我做学生时,也一直认为鲁迅的杂文是杂文随笔里最好的,后来产生过犹疑,但仅仅是犹疑,再后来读到钱钟书先生的《读伊索寓言》、梭罗先生的《瓦尔登湖》以及王小波的杂文集,才敢确信事情真的不是那样,因为杂文、随笔还可以写得更有意思。
由《我是农民》来看,贾平凹窝在老家勉强算是农民中的“知识青年”的那个时候,最有意思的事情之一是做城里来的知青,所以他写道,他这个农民中的“知青”是多么羡慕从城里来的知青啊——
他们敲锣打鼓地来,有人领着队来,他们从事着村里重要而往往是轻松的工作,比如赤脚医生、代理教师、拖拉机手、记工员、文艺宣传队员,他们有固定的中等偏上的口粮定额,可以定期回城,带来收音机、手电筒、万金油,还有饼干和水果糖。他们穿军裤,脖子上挂口罩,有尼龙袜子和帆布裤带。他们吸引了村里漂亮的姑娘,姑娘们在首先选择了他们之后才能轮到来选择我们。
这就不仅是有意思了,这是什么?说的就是社会公平啊!如此意义重大的东西都可以写得这样有意思,那就还可以把话说得更有底气些:在最有意思的学生时代里,什么时候语文教师觉得批阅学生作文是很乏味的,那么,你可以相信我,什么时候我们的作文教学就基本上是失败的。
* 本篇最初发表于《初中生·作文》2016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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