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云路拆迁情况汇报
黄韶峰著、朱随林同志指正
2011年11月16日
为了加速城市建设,促进经济发展,缓解城市交通矛盾,2006年12月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修建水云路。拆迁组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以国家政策为依据,在水云路指挥部的领导下及相关单位的大力协助下,进行了一系列的拆迁工作,有了明显的效果,但进度不大。至今已有5年,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 拆迁户的基本情况
水云路建设需拆迁的共63户,房屋总建筑面积9342㎡,总占地面积6462㎡,分别为易家坪、日升街、半边街、九江庙、资南村、资江村、梯云路、翠云路居民。其中:已签订协议28户(10户为偏房、不需安置地,18户为主房、急需安置地、需24个门面地、计1920㎡),现急需拆迁的24户(建筑面积4088.65㎡,占地面积2265.67㎡,家中有国家工作人员的7户,见附表),暂缓拆迁的11户(建筑面积2014.5㎡,占地面积1528.96㎡)。
二、拆迁户的要求
1、要求多补一个门面地;
2、要先落实安置地、放好样、办好规划许可证及土地使用;
3、拆迁户是原土地征收户的要求也补上所谓的“暗补”。
4、房屋价格要求在原来的基础上再加一点;
5、地基要求正负零;
6、社保个人部分太高,要求低一点。
三、形成工作难开展的原因
1、已签订协议户的安置地4年了没有落实到位,造成被征收户思想上的不稳定,对政府的信任度不高。
2、土地征收按照政府标准签订了协议后,开发商另进行所谓的“暗补”,为下一步工作带来阻力很大。
3、老百姓对国家建设所带来的好处普遍认识不高,对征收工作有排斥心理,个别几个群众还做反面工作。
4、现有的物价的上涨、房地产市场价高、货币的贬值与房屋征收补偿标准的滞后,造成协商困难。
5、大多数征收户是原被征收的菜农户,征收菜地后没有了生产资料,认为多要到门面来搞出租就可以解决以后的生活问题。
6、新《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宣传力度不大,在补偿中被征收户依然要求补地。
四、几点建议
1、已签订协议户的安置地一定要及时安置到位。
2、对违法阻碍公共利益建设的行为应依法进行打击。
3、结合乡镇(办事处)加强政策宣传力度,对被征收户做深入浅出的思想工作,以提高认识。
4、理顺土地归宿关系:为公共利益建设的需要征收个人房屋的,是集体土地的以户为单位限面积补住宅地并归集体所有,是国有土地的应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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