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位员工的奶奶过世了,想请一个半月的假,因为一个多月后,他奶奶才能下葬,不知是什么原因?是不是贵州的某些地方的风俗习惯?不得而知。厂里规定,员工每次最多只能请半个月的假。他回家奔丧,没有批准一个半月的长假,就急着走了。
死了人,也请不到假,只有辞工了。可厂里又说,急辞工要扣半个月的工资。如此扣工资,是不是触犯了什么法律?付出劳动理应要得到相应的报酬,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可打工者的实际利益受到侵犯时,又找谁来维护自己的切身利益呢?这无疑是一种剥削行为。
现在的企业提倡人性化管理,就是说,要有人情味。对待这样的事情,死了人有丧假的,不批长假,可以。但特殊情况,应该特殊对待,不能扣工资的。
对于一些小型企事业单位,乱扣钱的现象恐怕不少吧。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自从《劳动合同法》正式实施后,员工的工资自然涨了一点。但某些工厂的老板,就想方设法扣员工的钱,什么住宿费呀,伙食费呀,福利费呀,等等,到头来,领到的工资还是老样子。
从今年5月1号开始,东莞市的基本工资涨到了920块,担心的是,上面要求涨工资,员工工资涨了,老板说自己不赚钱了,又设法从员工的工资里扣这扣那,谁来监督这种事情的发生?弱势群体的维权是很苍白无力!光喊口号不行,要落到实处才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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