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湖南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规范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的通知》(湘教发〔2022〕30号)、邵阳市教育局等五部门《关于规范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的通知》(邵教发〔2023〕9号)等文件规定,经举办者申报,市教育局、市文旅广体局、属地中心学校等单位对申请材料审核和现场评估,认定武冈市新星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符合湖南省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办学标准,拟准予许可办学,现对拟同意设立机构信息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3年12月28日至2024年1月4日。公示期内,凡对公示信息有异议者,可向武冈市教育局反映。
联系电话:0739-4256313,0739-4273521。
武冈市教育局
2023年12月28日
附件:拟设立校外培训机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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