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人知武冈军,已写过好几篇了。以前写的,没怎么用原文,为使老乡更切实地了解史事,近期所作都引用了原文,加了标点,并略作了解释。
写这些小豆腐干式的东东,是为了让更多的人了解武冈人文。对本人来说,也是一学习过程,不去理这类“故事”,我也不大清楚史上的武冈。
宋时,知武冈的人还有一些,将陆续刊布于人网。
南宋江西鄱阳洪氏家族,声名显赫。有一个大文士洪皓,育有三子:适、遵、迈。这三人都曾为孝宗朝的翰林学士,洪遵、洪适均官至宰辅。洪适家有一个叫洪秘(《宋史洪皓附适传》作柲)的老二,曾知武冈军。
南宋理学名臣魏了翁作有《知南剑州洪公(秘)墓志铭》(《鹤山先生大全集》卷七一),有文云:
。。。。。。。;差知武冈。。。。。。。武攸为郡,民獠杂居。君始至,戒吏毋敢擅入溪洞征科,戒民毋得贱市獠物。郡多盗,君谕以利害,俾各归农贾。亡何,配隶(流放的人犯)王文彬等六人夜踰城,剽杜氏之产,惧且觉,则将间坊市祠神之会,相挺为变。君迹捕尽,得之以尸诸市。或劝以闻,当受显赏,君曰:“彼犯法而戮之,守事也。奚赏之云乎?”识者益以是服君。
郡计旧仰给永邵,邈不相应。君条奏乞以郡所上银纲于总领所敷于二州,而留赋以自给。朝廷从之。迄今为便。尤笃意学校,延登诸生,讲授经义,溪洞闻风,至遣子入学。
比去邦,人思之,奉尝不輟,谓武攸为郡余百年,守(郡守)之祠于民者,惟吏部侍郎郑公汝谐与公而已。
这段文字,说到了洪秘的政绩有四:
1、处理好与少数民族的关系。官员不得随意向少数民族征税,汉人也不得贱买他们的财物。
2、抓好社会治安。武冈盗抢现象严重,洪氏晓以利害,最终使这些人安于农事,守法经商。对那些作奸犯科的强盗,则严惩不贷。
3、改善了财政状况。武冈是个穷地方,要靠永州、邵州接济,但这二州时常没承担这一义务。他请求朝廷将武冈所缴纲银交由永、邵二州承担,而赋税则留在武冈。这一请求,得到了朝廷的许可。
4、重视教育。用儒家经义教授学生,就连少数民族也让子弟前来入学,增强了他们的文化认同与国家(政权)认同。
洪氏在武冈任上的政绩,深得民心。他离开武冈后,百姓为他建祠庙,以永远记念他。享有这一殊荣的,自武冈建郡(军)百年来,除他之外,只有郑汝谐了。这位郑姓父母官,孝宗淳熙年间,知武冈军,他“畏爱兼著,颇得民猺之心”(《定斋集》卷二《臧否守臣奏狀》)。又“修学,建常平仓,贷民以钱,使市瓦覆屋。民徳之。”(《明一统志》卷六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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