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文物
因为要找资料证明老房子是我家祖传的,便发现了一份《阶级成分登记表》,拍下几幅照片,应是难得的乡村文物。
装订成册的《阶级成分登记表》,由于疏于保管,已经颇显破损。从字迹模糊的封面上看,此表册制于1965年。当时,正是农村搞“四清”的时候,估计各地都会制定这种表册。
表册虽是1965年制定,但其中涉及家庭经济状况的内容,其实是土改时划定成分时的写照。表中显示我家有水田6•8亩,是土改时我家拥有的水田,而人口数则是1965年的,不包括六十年代初出嫁的一个姐姐和当时已经大学毕业参加工作的哥哥。加上哥、姐,土改时我家人口为9人。也就是说,当时划为中农,9 口人才拥有6•8亩水田,人均只有7分多一点。于是,我们家一直成为可以团结利用也可以作为打击对象。最好笑的是,1957 年我父亲竟以农民的身份被打成右派
这一份《阶级成分登记表》,其根源出于一九二五年青年毛泽东写作的《中国社会各阶级分析》。将人分为不同阶级而相互牵制,以便利用。这种以阶级划分人群的做法,从土改开始盛行,直至改革开放之后才失去作用。
《阶级成分登记表》户主页家庭成员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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