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了,舟子!
昨天,我在舟子的《人网操蛋第一炉》后面跟了这么一句:“舟子,如果你真要是以这样作文为荣,我从此不会再与你打交道,你不要脸,我还要脸。”今早上起来,看到手机上舟子给我的留言:“如果您真的不屑和我交往,我也可以理解,只能说我们爷俩缘分太短。”很感谢舟子留言中的“爷俩”二字。因为,昨天我跟帖写下“你不要脸,我还要脸”之后,有朋友问我,你俩是什么关系哟,你这样写?我一想,是的哟,舟子是我什么人?居然说出“你不要脸,我还要脸”?明摆着一种倚老卖老嘛。于是,心中有了一种惴惴不安。幸好舟子留言中用了“爷俩”二字,才让我稍微心安了一点:我说那种话,是我在心中将他当作自己曾经看重的晚辈。
现在,“爷俩”的缘分已尽。为了这曾经有过的“爷俩”缘分,我应该说上一声:别了,舟子。
舟子,是人网第一个与我用电话进行交流的朋友。之后,我认真地读过他早期的一些作品。有了快感就喊之中的艺术氛围的营造,在城市的水泥地上种植水稻的大胆想象,五月梅子语言的恣意张扬,让我感到一种兴奋。是他的作品,让我更深层次的认识了他。也许是我做过文学辅导工作养成不良习惯的原因,每每看到写作上有潜力的人,看到有修改基础的文章,我就会有一种没来由的兴奋。直至现在,还有这种陋习。在人网上看到谁写了好文章,或文章中有闪光的东东,就想提意见、出点子,甚或认识不认识的人也留言。正是这种“没来由的兴奋”感,让我与舟子走得很近。
让我始料不及的是,结局竟然是一声“别了,舟子!”
为什么走到这一步?想来想去,首先是云中先生在虽不点名却针对我的“你不要脸,我还要脸”而跟贴说的:“网络在重新塑造我们的价值体系。”也就是说,像我这种年纪的老人的价值观,肯定是行不通了,而我却还在坚持着,冲突无疑是难免的,“爷俩”缘分自然会终结。
因为,我不愿意也不可能改变我的价值观。
比如,舟子偷了人家的蛋居然发帖:《偷了老特务的蛋》,大言不惭说:“特务有两个蛋,放在空间里,我把他的偷了,卖了!”看到人家写了篇埋葬无名尸体的文章,公开说:“这个素材很好啊,但故事可以换种方式讲,我先收着,再想想看!”见人家有好东东就收归自己,还说是对的,没错。难道这就是“重新塑造我们的价值体系”?这种价值观的重塑与转变,我接受不了。好比人家有一个好老婆,有人说,你老婆挺漂亮,你用得不好,我先收着,慢慢受用。一想起这种价值观,心里就发毛,哪还敢接受?
其次,人格理念的不相融合。舟子可以对别人剽窃他的五月的梅子深恶痛绝,却对自己偷人家的蛋坚信没有错、是对的。在我看来,虽然一个是悄悄的偷,一个是明火执仗地抢,本质上却是一样的,无非是将别人的东东据为己有。试想一下,如果特务和那些被“收”了东西去的人,都像舟子一样对剽窃自己五月梅子的行为深恶痛绝、穷追猛打,舟子会作何感想?好在特务的蛋蛋,他自己说是“两个大坏蛋”,不在乎。舟子一方面大言不惭地坚持自己抢人家的东西是对的,一方面深恶痛绝地追究人家的剽窃行为,是不是有点人格分裂?这,我也不可能接受,也不会认同。
其三,处世的态度不一样。舟子太高看自己了,以为自己发表了一些文章就比别人高明,一出口就是“既然有人叫我大师,我就来操操蛋,教教他们怎么样讲故事!”可是,在那些编辑面前,舟子从来是言必称老师,极谦虚的。为什么在人网却那么牛?不就是发了几篇文章吗?用得着这么得瑟?别说你发表的文章就是那么回事,就算你成了全国有名的大作家,又怎么样?按云中先生的说法,文坛算什么?算个屁!如此看来,有必要那么自以为是,趾高气扬吗?我也写了点文章,也发表了一点文章,我没觉得自己有什么了不起,码字糊口而已。在这一问题上,我与舟子也不一样。
这么多的不一样,难怪“爷俩”的缘分尽头了。
尽头了也好,没缘分了也就用不着说“你不要脸,我还要脸”,用热脸去贴冷屁股了。我还是回家去守好自己的老婆吧,虽然老婆已经人老珠黄不值钱了,可我还是敝帚自珍,好好护着才是,决不能让人说:“你老婆虽然不漂亮,还能用一用,我先收着,慢慢受用。”。
子曰:道不同,不相为谋.。别了,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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