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司机师某嫌老人上车慢了点,谩骂20分钟, 老人被骂一路泪纵横。乘客劝说后,他还竟以“吃饭”为借口在路边停车数分钟,这是咸阳67岁老人郭阿姨乘坐18路公交车时遇到的一幕。(2012年10月15日华商网-华商报)
笔者请问:公交司机师某是不是爹娘养的,是石头缝里蹦出来的吗?师某就一生不老,永远年轻吗?
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我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刑法》及《劳动法》等重要法律、法规中,都对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做出了相应的规定。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七条 : 全社会应当广泛开展敬老、养老宣传教育活动,树立尊重、关心、帮助老年人的社会风尚。公交车司机师某可以说是一个缺失法律、缺失道德、缺失良知的三流司机,这样的人根本不配做一个公交车司机。
“我从来没想到自己这么大年纪,会因为坐公交车被骂成这样,一路上骂了我有20多分钟。”在咸阳公交总公司第二分公司办公室,67岁的郭阿姨边抹眼泪边说,上午10时许她带着12岁的孙子乘18路公交车去儿子家,“人年纪大了,加之公交车车门台阶比较高,所以上车有些费力,耽误了一点时间。”郭阿姨讲,司机催促上快点,嘴里不干不净开始谩骂。遇到老人,特别是行动不便的老人上车,作为司机更应该以礼相待,作为同一车的售票员更应该帮一把,伸出你的双手,可以给老人一片温暖,拖出一片和谐的天空。学雷锋不是一天两天的事,雷锋精神体现在每一个细节,无时无刻不在,在世上生活,自己就是导演,你时时刻刻是一个主演,你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在观众的眼皮底下,稍有不慎就会受到社会的赞扬与指责。像公交车司机师某就是这样。
“‘司机哥哥’因为奶奶上车慢开始骂奶奶,一直骂到团结路我们要下车时,车上其他人一直劝他,他都不听。”12岁的男孩说,奶奶解释对方不听,后来奶奶急了和对方骂了起来。“半路司机还站起来想打人,被乘客拦住了,然后说要吃饭就把车停在路边下车了,过了几分钟才回来。”因为师某与奶奶的争吵,发展到站起来要打奶奶,被乘客拦住了,为了报复乘客,就把车停在路边下车去吃饭,这种行为没有具备一个公交车司机的素质,是社会的烂仔。
“公司正在调查,这会儿司机师某正在路上开车,一旦属实将按规定处理。”18路公交车所属的咸阳市公交总公司第二分公司李经理表示,当事司机师某是刚招进车队的,年龄不大。《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四十三条 : 老年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害人或者其代理人有权要求有关部门处理,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笔者认为,这位老奶奶可以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惩治师某一样的“痞子”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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