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村有水电站一个。当初水电站筹建时,因涉及到拦马土地问题。村民与水电站老板达成数项协议。其中一条是,由水电站直供电给拦马村,电价为在水电站送电网价格基础上加一毛。协议有效期为三十年。现在价格为三毛二。
这个价格对于拦马人来讲,也算不错了,可惜现在情况发生变化。
国家电网强制要求拦马进行农网改造。改造后的价格要六毛多,拦马人当然不干了。
如果改造后按水电站的电价给国家电网,国家电网肯定不干。要水电站补差价,水电站也不干。
那么当初拦马人无偿提供给电站的土地真的就“无偿”了?
有没有专业人士解答以下问题:
1. 村有水电站,运行正常。国家电网是否可强制村农网改造?
2. 如果必须要改造,那么,电价应该要如何才能合理。
3. 电站不能兑现以前的条款,村上能否与其解除合同,让其关停?
欢迎各位踊跃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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