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 育 的 无 奈
做为一名中小学教育工作者,从教四十多年,见证了教育的无限辉煌,也感受到教育的诸多无奈。
教育是神圣而崇高的事业。经济发达,科技领先,国家强盛,教育乃根本之策。从这个意义讲,投身教育,做一名人民教师,该是多么光荣的事情。然现实却并非想像的美好。莘莘学子,大多不愿报考师范类院校,男生尤甚——现今中小学校里三十岁以下的男教师,实在是打着灯笼都难找;教师队伍招聘,应聘者中不少人并不是因为对教育事业的热爱,而只不过为了求得一份谋生的职业而已;即便教师队伍本身,也从不乏不安本分之人,只要政策允许,改行跳槽者大有人在,哪个不是削尖了脑袋往公务员行列钻。此等状况,哪一天才能改变?
想想自己少儿求学时期,几乎每一个大队都有一所小学,有的学校还带帽办了初中,适龄的儿童、少年们真正是家门口就能上学。现如今,城乡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义务教育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适龄的儿童、少年们却很难就近入学了。家门口的学校撤的撤、并的并,所剩无几,要上学,须到几公里外的学校去。为了方便和安全,家长们不得不忍痛花大价钱将自己的孩子往城里学校送。年复一年,城区学校踏破门槛,乡村学校却人影稀疏,能有三四十个学生的村小已属少见,不少班级只有廖廖三五几人。
义务教育法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果真能平等享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么?学校办学条件上的差异,教师整体水平上的差异,注定平等享有只是一种理想化状态。家庭富裕的,孩子大多进了“贵族学校”(多为私立,条件优越,收费高昂。幼儿园都有贵族级);家里条件尚可的,千方百计将孩子往城区学校送;只有家里经济困难的孩子,才真正只能“就近入学”。教师资源配置上,一方面政策规定要向农村学校特别是边远贫困地区学校倾斜,一方面城区学校每年都要从农村学校招考一批优秀教师进城。推进教育的公平实在是任重而道远。
义务教育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促进学校均衡发展,缩小学校之间办学条件的差距,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促进学校均衡发展,缩小学校之间办学条件的差距,也只能是一种努力方向。县、市的市范性初级中学不是重点学校吗?省属示范性高级中学办的初中年级不相当于重点吗?乡镇初中和县、市一般初级中学能和它们相比?存在即理由,重点的存在,意味着大众的需求、社会的认同,但同时是否也意味着教育均衡发展的几乎不可能?高考指挥棒下,地方要升学率,要出清华、北大生,高中学校没有优质生源可能吗?没有重点,学校没底气,家长不放心,那些学霸级学生,太有可能被送到周边条件更好的学校去。初中学校里,你不变相办几个重点班,招不到相对好的生源,担心质量上不去。
……
教育的诸多无奈,严重影响和制约着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教育的无奈,教育部门无奈,地方政府无奈,唯望顶层设计破解。
(王忠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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