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事本
小学二年级开始,学着写日记。用的是那老师备课的工作日记本,薄薄的纸页,毫无质感而言。
读五年纪的时候,看刘雪华演的《烟雨蒙蒙》,见到那厚厚的日记本,很是羡慕,梦想总有一天也有那么本本子,写下更多的心语。十几岁,终于买了一本足有2英寸厚的大部头,开始记录。
足足记了两年。
当然,现在是不写日记了,但看到喜欢的本子,还是像以往一样爱不释手,买了,就放着,往往等到纸页发黄,也没有只言片语上去。
逛街,徘徊在文具用品专柜,翻到一本小册子,红底黑格,正是喜欢的调调。
翻出用了多年的记事簿,誊写到新的上面。
厚厚一本的通讯录,舍不得删去只有不停增加。写在第一页的人,总是自己无论走到天涯海角,都会紧密相依不舍放弃的,如今已经散落不知身处何方。
有些人,留的还是十年前的号码和地址,试着拨打电话,却告知用户停机。
有的人,如果不是翻看,早已遗忘他们的名字。
当然,也有很多萍水相逢过,在一通,两通电话后,就渺无音讯了。
整理着这些依稀的人事。有的删减,有的增加。
不知道我的名又会谁的薄子里。
不知道谁的薄子里还记着十年前我的我,留着多年前的影像。
不知道我的名,又在哪张纸页里渐渐泛黄,然后被删去。
不知道又会是谁,将我的名字刻在心里,于寂寥神伤时轻声低唤,却不再书写。
如我一样!
独语
看到一句话,歌者唱着:我想站在水中写封信给你,一边写,一边慢慢消失。。。。。。
许是欲说还说的爱吧。
有很多话,想让他知道,但却无法说出来,于是,用手指在水里划拉着,写着我的心事,当成是写给他的信。因着写在水里的缘故,才写一个字,转眼便流逝了一个,一段话未完,先写的前面早已无迹可寻。自然,所有写过的话语,终将全部消失不见,所以最后,他还是不会知道我想对他说的话。
可我,却籍着写的过程,积压的情感得到宣泄,不至于那么郁郁不乐。
和他共有一个QQ号码。他不在,我会发话过去,然后自己去登录,去接收。
假装,他也知道。
旧衫
每天早上快走,算了下,大概有6里路的样子。绕着小区,从一圈到二圈到三圈,继而到现在的四圈。
晚上9点半睡觉,早上4点半起来。5点快走,这样,大概可以在6点结束。
收汗后,冲凉,换衣。
捡出了闲置已久的牛仔裤和玫红的T恤衫。一成不变的人,总是爱着中腰的牛仔裤,喜欢乌黑发亮的黑发,宽领的,偶然不小心露出一点肩头的紧身T恤衫。如我喜欢的人类型一样,从少到现在,总是浓眉大眼,高大魁梧的。
竟然还是能穿进去的。镜子里,长发及肩,凹凸有致,还是个身材高挑的女子,只是过于丰腴罢了。
许是因为那玫红上衣,整个脸色好了许多。依稀还有旧时模样。心情大好。
如果体重再减20-30J的样子,不知道能否再回最好年华?
当然,想想,也仅仅只是想想而已。
心已千疮百孔,回不去从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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