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派驻校医”加大师生健康护航力度
作者:林日新 来源:
《湖南教育》3月C刊OR 2017年3月15日《教师报》
全国人大代表、谢家湾小学校长刘希娅建议,将现有各中小学校医编制收回各区县一级卫生机构,集中培训、考核,再按比例足额派送到各中小学。校医工资待遇由区县一级财政部门根据考核情况,统一拨付。刘希娅调研发现,目前各中小学卫生工作人员存在专业素质低、专业不对口、兼职多、任务重等问题。而按《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规定,普通中小学应按学生人数600:1的比例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3月8日《重庆时报》)
当前,我国校医配比情况严重不足,这是不容置疑的事实。笔者曾在附近二十多所乡村学校调查过,发现许多乡村学校医务室只是一个摆设——无医生,无药品,无医疗行动的“三无机构”。一般情况是若干年前学校奉上级精神“建设”的——在学校某个房间的门口挂上一个“校医务室”牌子,里面摆放些简单的医务设备,专门用来应付上级检查的。
城里学校的情况比农村学校要好些,大多有名副其实的校医务室和校医,只是未达到原国家卫生部、教育部早在1990年颁布的《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规定的标准:按学生人数600:1的比例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拿经济和教育发达的广州市来说,有学者于2015年12月调研了1130所广州市中小学的配备校医情况,发现在应配备专职校医的790所中小学中实际只有335所配备了专职校医,比例为42.4%,而按规定配足专职校医仅为1.95%。
从全国的情况来看,更不容乐观,我国校医配比仍然严重不足且区域化差异很大:据相关调查显示,专职校医配备率东部为24.95%,中部4.22%,西部3.83%;从城乡来看,城市46.54%,农村3.90%;学校类型看,普通小学3.32%,普通初中21.29%,普通高中75.76%,其他类型学校40.32%。
教育部门曾三申五令强调“学校安全无小事,安全责任大如天”,可城市不少的中小学校和农村大多数学校却还处在医疗保健的“真空地带”。基于此,全国人大代表、谢家湾小学校长刘希娅建议:将现有各中小学校医编制收回各区县一级卫生机构,集中培训、考核,再按比例足额派送到各中小学去。这是一项非常“接地气”的建议,政府若能采纳并迅速推行,那将为全国中小学师生的身体健康筑起一间安全防护室,学校班主任就不用再整日为学生的小病小恙而急得手忙脚乱,家长也不会因社会上一些不良医生“宰你没商量”而纠结,这样师生们就可在校园里安心、快乐、幸福地生活、学习和工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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