悲痛啊﹗值得看看,说明这个世界有多黑暗!!
谁为生命放行?打工仔病死厂门前谁之罪
来自安徽阜阳的打工仔陈文法,在广东东莞某运动器材厂上班期间,突发急病。因为老板不在,没能签到放行条,他竟被保安一直拦在厂门口,不许出去看病。更令人发指的是,当他昏倒在地后,保安仍然不敢做主放他出门。拖延了两个小时之后,陈文法年仅21岁的鲜活生命,就这样眼睁睁地葬送在了冰冷的厂门之前……老板外出,急病打工仔被困厂门口陈文法是安徽阜阳人,父母都是阜阳市郊的农民。因为家境贫寒,2007年10月,21岁的陈文法来到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某运动器材厂打工。进厂之初,主管就告诉陈文法,在这里打工必须严守厂规厂纪,如有违犯,轻者扣工资,重者炒鱿鱼。随后,陈文法还领到了一份?新员工入厂必读?。陈文法仔细阅读这份?必读?后,发现除在纪律方面“不准烧电炉,以免引火灾”、“上班迟到3次作1天旷工记”可以理解外,像“上班时间不得请假,需要请假必须在下班之后”、“上班时间任何人离开厂门,必须持老板签发的放行条;没有放行条私自出入,追究当事人及保安的责任”等制度,既缺乏人情味,又不合理。
这是一家大型台资工厂,工厂的订单较多,加班是家常便饭。陈文法是一名网纱工,每天,流水线的传送带一刻不停地把成百上千个半成品一路传送到他眼前,容不得他喘一口气。工作虽然如此辛苦,但网纱工的薪酬较高,陈文法对这份工作还算“满意”,尤其是与同厂一位女工处上对象之后,循规蹈矩的他就更加卖命地工作了。他愿意就这样安分守己地干下去,为自己和女友日后的幸福生活打下基础。然而,陈文法怎么都没有想到,一场噩运很快就降临到了他的头上……2007年10月4日清晨,陈文法感到畏寒、头晕。他想请假去看病,可工厂规定必须等到下班后才允许请假,准假后还必须持厂里的放行条才能出厂,陈文法只好强撑着坚持工作了一个上午。
到了中午12时,陈文法根本没有胃口进餐。下午1时20分,陈文法到厂外的康缘连锁药店买了感冒药服下,感觉似乎好了一点,便于下午2时又回到流水线上干活。但是,到了下午2时20分,身体虚弱的他受不了那种强体力劳动,竟然开始头晕眼花,冷汗淋漓!坐在不远的女友发现他一脸痛苦,就关切地问他要不要去医院看看。正在这时,车间主管巡视过来了。由于厂里规定,工人在上班期间如果消极怠工,被主管记在了本子上,一整天就白干了。于是,陈文法赶紧强打精神,示意女友不要声张,自己又咬紧牙关干起活来。因为车间主管只是例行巡视,没有发现陈文法的异样.过了一会儿,陈文法就脸色煞白,黄豆大的汗珠从额头掉下。女友看着不对劲,赶忙找到车间主管,要求替陈文法请一个下午的假,让他去医院看病。车间主管没权力准假,但看到痛苦不堪的陈文法,就丢下一句“要不,你们去人事科请假”后,借故掉头走了。
无奈,女友只好留下来继续工作,陈文法则挣扎着来到人事科。然而,人事科的员工却告诉他:“老板今天不在,我们没有权力准假。”陈文法闻言,只得径直来到工厂门口,对正在值班的保安说:“我身体很不舒服,请你开一下门放我出去看病。”保安伸过一只手问道:“放行条呢?”陈文法忙说:“老板不在,暂时签不到放行条,等我回来之后再补,行吗?”保安一听就火了:“不行!我是干啥吃的?没有放行条,我要是放你出去,就是我的失职。”陈文法着急了:“那,我要出去看病呀,怎么办呢?”保安依然只认死理:“好办得很,等老板回来,签了条子,我立马放你出去看病。”
陈文法连急带气,身体更加虚弱,竟倚着门卫室的墙根跌坐在地上。他瞅着厂门,巴望着老板能快点出现,可他生命的能量,却在这无谓的等待中一点点地流失了……两个小时啊!等不来一张生命的放行单时间一分一秒地流逝,老板却一直没有出现。陈文法的体力渐渐不支了。这时,他的女友由于担心他,远远地朝大门张望时,突然看到陈文法一动不动地坐在地上,她顿时大吃一惊,不顾一切地跑到他身边,焦急地问他:“你怎么啦?”得知是因为放行条阻碍了出门,女友又赶紧跑到人事科求情。她哭着对人事科的员工说:“先生小姐们,我求求你们行行好,给张放行条吧!咱们都是给人家打工的,看在这一点的分上,你们也不能眼看着一条命丢掉啊!”
人事科一位员工回敬道:“正因为我们也是打工的,才不能随随便便放你们出去;你们要是出去了,我们就要受到厂规的处罚。”后来,人事科另一位员工觉得她实在可怜,就提醒说:“你给老板打手机请假,不就得了?光在这里哭有什么用呢?”可一个流水线上的打工妹,哪里会知道老板的手机号码?她只得又哭着求人事科的员工告诉她老板的手机号码。
一位文员见她哭得凄惨,这才说:“我把某某领导的电话告诉你吧。”女友千恩万谢,然后,忐忑不安地拨通了某领导的手机。电话通了,对方一听她只是流水线上的一名打工妹,就没好气地说:“等我回来再签字!”她担心地追问了一句:“那,您什么时候回来啊?”某领导不耐烦地说:“马上!”说完,就挂了电话。于是,她抱着“某领导马上回来”的希望,一路小跑来到门卫值班室,陪同脸色腊黄的陈文法等候。时间在毫不留情地飞逝,却又让人觉得何其缓慢!到了下午3时36分,一直坐在水泥地上的陈文法突然头一歪,口吐白沫,晕倒在地。看到他的手脚都出现了间断性的抽搐,女友急得大喊:“快来救命啊!”正在流水线上忙碌的工友们听到她的大声呼救,三三两两地冲下楼,朝这边跑来。保安见状,赶忙吆喝那些工人:“回去!都回去上班!有什么好看的?”可工友们都担心?
陈文法的女友急火攻心,突然“扑通”一声跪在保安面前哭求:“大哥,我求求你,开开门放他出去看病吧!这样下去,会出人命的!”保安刹那间也动了恻隐之心,长叹一声说:“不行啊,大妹子,说实话,大门钥匙就在我的兜里,但见不到老板的放行条,我是不能开这个门的!我这是按章办事,没办法呀!要是我违反规定被炒鱿鱼了,你们心里也过意不去吧?再说了,东莞的工作难找,你又不是不知道。我们三人都丢了饭碗,当天连个住的地方都没!”
这个可怜的打工妹闻言,终于不知如何辩驳了,只是一个劲儿地哭泣。她哭着摇晃着躺倒在地的陈文法:“你千万别睡着,地上太凉了。等老板回来就能出去看医生了……”这时,工友越来越多,已有百十号人围在了厂门前的保安值班室。沉默的人群中终于发出了一个声音:“兄弟姐妹们,咱们不能看着人躺在这里受洋罪,干脆,咱们抬着他冲出去——”
保安吓了一跳,赶忙拨打厂办公室的电话求救。可是,厂办公室的管理人员谁都不敢接保安的电话。更遗憾的是,那位工友喊出那一嗓子之后,应答者寥寥。下午4时左右,眼看陈文法的脸色已经由黄变青了,不知谁冒出一句:“咱们把锁砸了,开门!”可是话音落地,仍旧是漫长的沉默,没有任何人敢去砸那把象征权威的锁。时针在不急不躁地慢慢摆动,寒风中的陈文法却躺在地上一动不动,而跪在地上的女友哭哑了嗓子,围在四周的工友久久地沉寂……整个工厂如同死去了一般。
到了下午5时08分,天渐渐地冷了,寒风中陈文法痛苦的面孔却渐渐地趋于平静。这时,人群中有位好心的工友脱下自己的外套,垫在陈文法的身下,其他的工友也纷纷把自己的外衣脱下,盖在陈文法身上。这时,女友将手伸向陈文法的额头,意外地感觉到比冰还要凉。她吓得尖叫一声,又颤抖着把食指伸向他的鼻孔……“哇——”随着她撕心裂肺的哭泣,所有的人都意识到了一个残酷的事实:陈文法,一个鲜活的生命,已经结束了!
看到居然出了人命,保安这下慌神了。他跑到陈文法身边,拖着哭腔焦急地拍打着陈文法的面颊说:“兄弟,兄弟,打工的都是贱猫贱狗的命,你咋就这么不禁摔打呢?我不知道你病得这么厉害,要是知道,哪怕亲手把这饭碗砸了,我都得把你背到医院看病呀……”
不可理喻的事情也在这时发生了,围观的工友看到事态严重了,居然一哄而散,生怕自己跑得慢了一点,会承担相应的责任。只有寥寥几个工友留在那里,发出悲痛的呜咽。待保安从兜里掏出钥匙打开厂门后,这几个工友拨打了“120”急救电话。下午5时30分,陈文法被送到了附近的乌石巷管理区卫生站。在那里,医生检查了一下陈文法的瞳孔,就惊讶地问:“怎么人死这么久了才送过来?”但是,本着治病救人的原则,医生还是对陈文法进行了一系列抢救措施。可惜这一切,陈文法已经不需要了。
他的女友,当场晕了过去。
死则死矣,区区6200元岂能安抚冤魂.陈文法死后,他白发苍苍的父亲陈化举和母亲韩洪芳借了1000元钱,背着一袋馒头,于2007年10月7日,从遥远的安徽一路哭嚎着来到东莞。可怜的老人做梦都没有想到,儿子才打工3个月,竟做了他乡冤魂!他们到达东莞时还是夜间11点,老两口直奔负责此案的东城派出所。派出所的同志指点他们道:“首先得让你们当地派出所出一份证明,证实你们的确是陈文法的亲属,我们才能受理此事。”陈化举只得打电话给家乡的派出所,费尽周折终于在10月9日请家乡的派出所传真过来一份证明。不料,家乡的派出所误把韩洪芳写成了韩红芳。无奈,陈化举只得派陈文法在东莞打工的堂哥赶回安徽,再开证明。10月12日,陈文法的堂兄终于从安徽开来了证明。东城派出所对陈化举说:你儿子的事需要进行法医鉴定,鉴定结果要等到11月4号才能出来。”可他们哪有钱熬到11月4日?幸亏有在东莞打工的侄女接济,否则,他们就要流落街头了。这时,有好心人看到老两口成天以泪洗面,就告诉他们:“你们可以先找司法局解决问题呀?”陈化举受此启发,连忙辗转找到司法局。可司法局说:“这种事情得找法律援助中心。”于是,陈化举又来到法律援助中心,哭诉了儿子的冤屈。可是由于种种原因,陈化举并未在此找到愿意提供帮助的律师。从法律援助中心出来后,陈化举欲哭无泪。日子一天天过去,已到了10月下,事情却一点进展都没有,焦急的陈化举只得找到东城派出所请求帮忙。10月20日,东城派出所指导员刘锦鹏带着他来到运动器材厂和厂方谈判。老板没有露面,派出的代表是一位黄姓厂长和一名律师。谈判中,律师告诉陈化举,他的儿子属于正常死亡,出于道义,厂方只能赔偿6200元钱。儿子的一条性命只值6200元?悲愤的老两口,先后晕倒在厂办公室……就在老人陷入绝望之际,东城派出所的一位民警告诉他们:“11月1日是市长接待日,你们去找找市长,也许……”于是,2007年11月1日,陈化举抱着一线希望辗转来到市政府。听了他的哭诉之后,一位副市长给他批了一张“交东城区委处理”的条子。拿着这张救命的条子,陈化举又跑到东城区委。在区委的干预下,东城区劳动局带领陈化举来到运动器材厂,责令该厂负责人马上拿出2000元钱,先给生活无着的陈化举应急。厂方只得当场兑现。在陈化举八方奔走的时候,厂方也没有闲着。2007年10月19日,记者采访到一位名叫刘武(化名)的退伍军人,其亲属是该厂的员工。据刘武讲,陈文法死后,厂方给所有员工都发了红包,而曾经目击陈化举死亡过程的员工的红包尤为丰厚。工厂甚至开始了“戒严”,杜绝工人出厂门;如果非要出厂不可,则要通过层层审批。2007年11月2日,截至记者发稿,该厂老板始终没有露面,而悲愤的陈化举仍在苦苦等待有关部门给儿子的死亡一个说法。鉴于尸检结果要11月5日才能出来,本刊帮助陈文法的父亲陈化举联系到了打工大律师宦均。宦律师表示,天下打工者是一家,他将免费为陈化举提供法律援助。本刊以最快的速度客观地编发此文,并将密切关注此案的进程与结局。
【打工博士发言】针对此案,编者采访了湖北忠三律师事务所的法学博士李寿平。李律师认为:陈文法应属于非正常死亡,厂方应当承担包括丧葬费和抚恤费在内的全部赔偿费用。另外,陈文法的死亡不是因为医疗技术不发达等客观原因造成,而是由于厂方的主观原因所致,所以,理应对厂方进行一些惩罚性的赔偿措施。李博士同时指出:该厂的保安不肯打开厂门,固然是一种职务行为,可是生命是高于一切的,陈文法昏迷在地两个小时之久,保安竟不肯开门放行,无疑要受到道义上的强烈谴责。掌握该厂出入大权的保安,同样是打工仔,为何在打工兄弟昏倒在地时还如此冷漠无情?而那些围观的工友们,虽然有人喊出过“把锁砸了,把人抬出去”,为何呼声是那般微弱?当发现陈文法死亡,大多数工友又一哄而散,仅仅因为害怕自己被炒鱿鱼,而拒绝救助同伴的行为,难道不违背良知?此案已经发生,目击工友如果在工厂的威胁或“红包”的利诱中放弃了良知,明哲保身不敢挺身而出作证,岂不是更大的悲哀?最令人愤怒的是那个始终不肯露面的台资老板。试问这个台资老板:对于你手下这个打工仔的非正常死亡,难道你宁可承受良心的谴责,也不肯站出来承担应有的责任吗?我们的打工兄弟,把生命中最美好的青春年华,奉献给了机械的流水线。可是,就连一条冰冷的厂规,都可以轻而易举地致他们于死地,这是多么令人遗憾,令人愤慨的人间惨剧!在此,我们强烈地呼吁劳动监察部门加强对这些企业的管理,杜绝像陈文法这样的悲剧重演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