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扬汤止沸到釜底抽薪
浅谈中国反腐
“治国就是治史”。“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这是历代王朝总结出来的经验教训。
改革开放,在一切向“钱”看的思想指导下,人们的世界观,价值观逐渐发生了变化。随着物质财富的增长,一部分人率先富起来了,富起来的这部分人为了攫取更多的财富,利用金钱腐蚀拉拢手中有权的官员,而这些官员看到企业老板送来的诱惑,逐渐迷失了前行的方向,于是“贪腐”在中国官场上悄然兴起,并愈演愈烈。
尽管我们党在反腐的路上下了很大的决心,并不断有贪腐的官员落马的消息。可贪腐的官员仍前赴后继,且贪腐的金额从几百万到几亿元不等,并不断刷新人们的认知,如最近查出的中石油巨贪王宜林,贪腐金额九千多亿元,刷新全世界贪腐金额之最,连和砷都要
自叹不如
。九千亿是个啥概念?九千亿元可以造三十艘航母。可以造一千五百架歼20战机。
为何贪腐屡整不止?究其原因,反腐没有从源头上抓起,没有一个有效的反腐机制,使这些官员不敢腐,不能腐。或者说惩治腐败的力度不够,不足以震胁罪犯。贪腐上亿资产的官员只判个死缓。
反腐最好的方式是实行官员财产公开制度,从香港,新加坡,全世界很多国家都实行官员财产登记制度。而这项利国利民的政策在中国却难以实行。据悉十多年前,有人大代表提出实行官员财产公示制度,可就是这样一项釜底抽薪的反腐措施在中国却难以通过。要知道:人大代表的提案只有得到半数以上的代表的同意才能形成决议。而现在的人大代表中官员所占的比例太高,没有人愿意将自已放到风口浪尖上,这样官员财产公示制度在中国很难行得通。腐败像一颗毒瘤在不断侵蚀着共和国的肌体,也损坏了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威望。
综观世界各国的反腐经验,日本和越南的反腐值得借鉴。在日本,官员贪污10万日元(折合人民币5000元)被警告一次,终身不得晋升。贪污20一30万日元,被判五年徒刑,不能从事其它事业单位工作。贪污30万一50万日元,夫妻双方被判20年,并没收全部家产。试想贪腐一万元起就判五年徒行,这犯罪的成本也太高了。因为犯罪成本太高,这对抑制官员不敢贪腐起到很好的警示作用。而在中国,贪污几十亿也不判死刑,这样的犯罪成本使得某些官员挺而走险,在贪腐的路上越陷越深。
“ 反腐永远在路上”!反腐仅靠群众举报,靠巡视组巡视,这好比扬汤止沸,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要想彻底根治腐败,应像其它国家一样,实行官员财产登记。只有从制度上,从源头上釜底抽薪,才能彻底根治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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