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当今女权日盛,阴阳本末倒置,国中男子尽成釜底之鱼、砧案之肉,现经男权协会公议,订禁约事:凡例十条,开列于后,尔等女子各宜遵守。计开:
一、禁偷淫。凡偷淫者,必至夫恩家事于不顾,且女子一旦淫欲,悔改无望,害夫弃子,为祸非浅。凡国中女子有犯此禁,必使至半死方可。
二、禁凌夫。为因男子最为艰苦,早出晚归,操持家计,日则艰辛于外,晚趋床第于内,女子则安逸享之。倘有健妇持已之凶,则关之于牛栏之内与牛角较,并罚1000元以充牛角之资。
三、禁牌赌。女子应相夫教子,此妇道也,岂有沉溺牌赌而致家事于不顾乎?凡国中女子有犯此禁,罚2000元,赏守法者。
四、禁胭脂。身者,父母授也,容者,天生为也,胭脂乃费钱之举,无有因迷胭脂而丑美转置也;且迷此道者,大都借美容之名,行非份之实,宜速禁之。有犯者,脸涂牛粪街游之。
五、禁离异。自古烈女不事二夫,今之妇女,贪安图逸,立此望彼,须禁再嫁,以绝弃夫之患。违者,退回娘家,永成老女。
六、禁夺权。夫,天也,当一统财权物权,此为正理,国中女子当尽遵之,勿有所违。凡不服者,任由家中男子掌嘴,以正视听。
七、禁众聚。唯女子口舌最利,三五成群,则家长里短,枝节顿生,致邻里不和、家庭不睦者时有见之,非妇道也,宜禁之。违者,罚1000元,充男权维持之资。
八、禁出游。夫女主内,外者,男人事也,凡女出游,大都心怀不测,当禁之。有事外出者,必先禀明夫君,限定时日,并由夫君派专人陪同。否则,杖二十下,由娘家立保方能进食。
九、禁贪名。夫女者,以夫为进退,夫荣则妻贵,一旦女子得意,则男子斯文扫地、居家无权矣,且女之贪名者,大都有出墙之嫌,忠贞无守。不听者,未获富贵于未来,先作休书于堂下。
十、禁违约。家规国法,总有至理,且前列数条,俱为正身治家之策,国中女子应尽遵之,如此,则国莫幸矣,家莫幸矣。倘有不遵之女,明知故犯,必先痛打而后议罚,决不轻贷。若男子纵使家中妇女违约而不节者,国中男子应群起攻之,勒其休妻,使永为鳏夫。
某年月日 谕众知悉
免责声明: 本文内容来源于月之影 ,不代表本平台的观点和立场。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注册用户自发贡献,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武冈人网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不拥有其著作权,亦不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本站中有涉嫌抄袭的内容,请通过邮箱(admin@4305.cn)进行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