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父亲画像》之六
从“寿背的”回到家里之后,主事的堂兄便向传达了母亲的“旨意”,要我在父亲的孝堂上结婚。
在孝堂上结婚?我以为是自己没有听清。
是的,在孝堂上结婚,二娘是这么说的,堂兄肯定地回答。
在孝堂上结婚?我反问一句,仍然不敢相信。
堂兄没说话,却坚决地点了点头,表示没有说错。
我哑口无言,陷入不解之中。父亲的灵柩还摆在堂屋里,做为儿子的我,却要在他老人家的灵柩旁边结婚、举行婚礼?这不是天大的笑话?
我无法接受这种安排,我实在不能面对这一现实。我去找母亲说,不能这样安排。很遗憾的是母亲坚持在孝堂上办婚事,没有通融的余地。她老我家的理由是,家里有人过世,三年内是不能办婚嫁之事的,而我,当时已经24岁,再拖三年就是27岁,还找得到老婆?
真还有这样的风俗?就算有这事,我也不能在父亲的灵柩还摆在堂屋里,去办我的结婚大事!
母亲一口回绝我,说,不结婚就不准抬父亲出门!
按照母亲的意见,叔伯兄弟、亲戚朋友围拢来开会,要我就范。
我陷入无可奈何之中,不知道如何是好。不答应嘛,瞧母亲那架式,她不会同意让父亲正常出殡的。同意?我真的不忍心如此面对父亲。孟子曰:“养生者不足以当大事,惟送死可以当大事。”意思就是父母活着时供奉父母还称不上是大事,只有父母去世后安葬他们,才可以看作是人生的大事。像苏东坡那样,两次因双亲故去而辞去朝廷委任在家服孝三年,我不可能做到。但是,在父亲的灵堂里结婚,我怎么也难以转过这个弯哟!
让我难以顺从母亲“旨意”的,还有一个原因。我那经人介绍而相互认可的对象,也仅仅是她自己的意愿,她还没有经得她父母的同意。而且,她到十八岁还差四个多月,按当时的《婚姻法》规定,她还没到结婚的年龄呢。而且,她仅仅与介绍人一道,在我父亲逝世前五天的晚上到过我家一次。当时,父亲因病已早早地睡了,根本没与我家里正式谈过婚事。这样就提出要我结婚,现实吗?
母亲表现出从来没有的固执,一口咬定非得在孝堂上结婚不可。
于是,我深深地陷入了两难之中。答应结婚不行,不答应结婚也不行。怎么办?
那天晚上,我与陪同我一起守灵的几个朋友,在父亲的灵柩旁边打地铺睡下。我一直没有入睡。摆在灵柩前的父亲的画像,在惨淡昏暗的油灯下忽明忽暗。画中的父亲在盯着我,仿佛想要洞察我的内心。我想,如果父亲能够说话,他会同意我在他的孝堂上结婚玛?
也许他会同意的。他与母亲一样,一直为我24岁了还没结婚担心。要知道,那时,我已经是确确实的大龄青年了哟。为父为母,怎么能不为儿子担心?
他们的担心,其实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因为参加了几个月的文化革命,我所在的又是一个被打成保皇派的组织,不仅一直受压,而且还被关在粮站楼上审查过,家里也被查抄过。那时,我觉得自己参加文化革命是上了大当,有如困兽无以发泄。因工厂停工回到家里的哥哥,看到我情绪太坏,而且还背地里骂江青,怕我出事,对我说,你不是从小喜欢文学吗?你就写点东西吧。于是,我就开始用心于写作。我的这种状况,家里人是看在眼里急在心里,为我暗自担心。他们知道我的性格,一旦顺不过气,也许会做出什么出格的事。我想,母亲执意要我在父亲的孝堂上结婚,也许怕我出事,想用结婚将我拴住的因素,比怕我年龄大了找不到老婆的借口更实在。
是的,肯定是这样的。
对于我的那个她,我们家肯定是十分赞同的。那天晚上她来到我们家时,家里人都很看中她。父亲虽然已经睡了,估计也知道这件事,也知道她是谁。因为她随她的父亲在公堂上缝纫点干过,父亲是见过她的,相信父亲也会欢迎她做自己的儿媳妇的。因为她到过我们家之后,父亲曾经对我堂侄维军高兴地说过,你七叔(我在大家族中排行老七)找到七娘了。由此可见,父亲对她是很认可的。
问题是,我与人家有那种想法才几天时间,她会同意吗?她家里会同意吗?据说,有好多的人去她家说过媒,有军校毕业的军官,有大学生。对于我这样一个家境贫寒的落魄者,她们家会同意吗?
我想,这么快就结婚,而且是在孝堂上结婚,她不一定同意,她家的人更不会同意。这不很好吗?母亲再坚持,人家不干,也没办法。这样,我不就解脱了吗?这样一想,心理压力也就一下没有了。第二天,我对母亲说,好吧,我去问问她。她和她家里的人要是同意,就结婚吧。
当时,她在朱溪桥联合厂做缝纫工。我的朋友维松陪我去找她时,她去武冈城里修缝纫机去了。我们当即往城里赶,找到她后,不敢立即说结婚的事。在街上转了转,后来去了照相馆,照了一张三个人的合影(还不敢提出来出与她两个一起合影)。我们是走路回公堂的。过了石羊桥之后,维松将我家的变故告诉了她,最后提出在孝堂上结婚的事。
让我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她一听,没半点犹豫,竟然一口答应“好”!
我转身看了看她,好一阵才说,你听清楚了吗?
她说,听清楚了呀。
天啦,她居然立刻就答应了!也许,确实是天意让我碰到她?我们天生是要做夫妻的么?
回到公堂之后,她没有一点犹豫不决,就跟我一道进了家门。并且,当即拿上母亲为我准备用来结婚的帐子布、大姐为我到供销社买的一块花布都交给了她,由她在公堂缝纫点借用人家的缝纫机自已做好帐子,缝好被面。
看着她默默地做这一切,我心里在想,万一她家里人不同意,她怎么办?我想与她说,却又不敢与她说。心想,还是听天由命吧!
与我猜想的不差分毫,她回家一说,家里人不同意,族人也没有一个人同意。最后,她扔下一句让所有的人都气坏了的话:你们同意我要去,你们不同意我也要去。最后,还是她妈松了口,说,随她吧!
得到她们家同意的讯息之后,第二天,我衣服也没有换(也没新衣换),穿着裤腿补了一个补巴的裤子,将她接了回来,在父亲的孝堂上拜堂成了亲。第二天,她腰上系一根红布条,戴着孝帽,与我一道将我父亲送到了“寿背的”,与我一道跪拜所有送葬的亲朋好友。过了四个多月,才去公社补办了结婚证书。一张红纸,顶头印的是毛主席语录“抓革命促生产”,下面是结婚证三个大字和我们愿意结婚的证明,我们才成了合法的夫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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