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考虑到孩子即将上初中,必须要准备进武冈城里上学。而在城里读书的话,孩子肯定不能寄宿,因为我那小子太淘,要大人盯梢。因此我匆匆在武冈以按揭的方式买了套房子。
买房交首付时,当时手头的现金不够,老爸立即表示赞助。拿了父母的钱,心里有些愧疚,于是想当然的让父亲大人在合同后面加签了个名字。按揭的名字是我。售楼小姐咨询后承诺:日后办证没有问题,你们是父女关系,不存在过户收费的多余手续。而且我老爸超出银行按揭的年龄了,因此我没留意。
交楼后,银行多次催办房产证。因为我爱人的二代身份证没办好,本人亲自回家办理时,没办成。一大叠的资料我整理好交于我的委托人(亲戚),待办。
昨日,老妈来电告知,办证时增改名字,又交费80块银花饼。听口气很是可惜了那张百元大钞。我一听就觉得不对劲,上回我去政务中心办理时,那人仔细看了又看,硬是说我们的老身份证行不通,其他没什么不妥啊。难道政策还会因人而异吗?
下午,我四处打电话咨询,那些官老爷没做任何回复……..
今早,我老妈又去问,没有答案…….
看样子是想等证件出来,坐到等,等收过户费咯。
我差不多已经很恼火,很想问他们几句:奶奶的,你是不是想下岗啊?你就是这样子替老百姓办事啊?你还想发多一点奖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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