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87岁的钟老太来到武冈法院,一纸诉状将自己的两个儿子、儿媳告上法庭。据悉,这已经是钟老太第二次起诉。经过承办法官的多次悉心沟通协商,钟老太自愿撤诉,该案件得到圆满解决。既保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也修复了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母子亲情。
基本案情
原告钟老太与丈夫何某(已故)育有四子二女,何某生前与钟老太略有积蓄,留给钟老太安度晚年。2013年何某去世后,钟老太随长女生活,并将积蓄交给了长女保管。2021年开始,钟老太改随幼子一起生活。钟老太要求长女返还此前交其保管的积蓄。2022年8月,在亲友见证下,长女将剩余积蓄48万存入钟老太银行卡中,该存款由大儿子设置了密码。次日,大儿子即将钱取出。后给了钟老太2万元、幼子2万元。钟老太后表示由自己保管存款,在多次索要无果后,遂诉至法院,要求儿子儿媳返还存款。
大儿子辩称该款属于遗产其有权保管,且钟老太同意部分存款赠与自己。
考虑到该案原被告身份关系的特殊性,承办法官认为一判了之或许能迅速结案,但却不利于家庭和睦,于是安抚双方的情绪,多次耐心做双方的思想工作,以感情为切入点,释法析理,引导子女从有利于母子亲情、家庭和谐的角度出发,认真考虑母亲的诉求,反思自己的问题。
在承办法官的多次悉心沟通协商下,钟老太自愿撤诉,大儿子同意退还该笔存款,主动将钱存入钟老太账户,该案件得到圆满解决,既保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也修复了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母子亲情。
在此法官提醒,父母对子女的资助在我国的家庭关系中非常普遍,当纠纷发生在该种紧密的家庭关系中时,能否要求返还取决于资金是赠与还是代为保管。为避免纠纷的发生,在父母与子女的金钱往来时,尽量做到明确是赠与还是保管;对于父母仅要求子女代为保管的行为,父母要求返还时,子女理应承担起返还的义务,有利于家庭关系的稳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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