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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白”之冤

孟白 2008-07-19 23:48 1

不“白”之冤

“爱屋之乌”这则成语来源于《尚书大传》:……爱人者,兼其屋上之乌;不爱人者,及其胥余。这句话的意思是,如果喜欢某个人就连带地爱护停留在他屋上的乌鸦;如果不喜欢那个人,就连带厌恶他家的墙壁篱笆。

姜子牙之所以用乌鸦来作比喻,是因为当时在西周,人们认为乌鸦是一种邪恶得不能再邪恶的鸟类。《诗经?邶风?北风》曰:“莫赤匪狐,莫黑匪乌。”在西周、春秋时期人们的心目中,乌鸦已被铸成丑恶的象征。所以说,喜欢一个人,而去喜欢停留在他屋上邪恶的乌鸦,是一种非常不理智的情感!

我们经常可以在文章中见到“天下乌鸦一般黑”、“乌鸦嘴”之类字眼,难道乌鸦就真地那么邪恶,那么令人生厌吗?

乌鸦,俗称“老鸹”,“老鸦”。因全身或大部分羽毛为乌黑色而得名。在繁殖期间,主要取食小型脊椎动物、蝗虫、蝼蛄、金龟甲以及蛾类幼虫,有益于农。此外,因喜腐食和啄食农业垃圾,能消除动物尸体等对环境的污染,起着净化环境的作用。

我想乌鸦之所以被民间误认为是凶乌,大概是因为以下这几个原因:

一. 乌鸦长得又黑又丑,叫声又极为难听,直观上让人生厌。这也难怪,以貌取人本来就是我们中国人的习惯。

二. 乌鸦喜食腐肉,它的这种生活习性,人们在心理上难以接受。读过金庸《射雕》的人都知道,杨康(杨过之父)的尸体就是被乌鸦所食。

三. 乌鸦报凶不报吉。

民间以为乌鸦是凶鸟,遇之不祥;如当头鸣叫,更是灾祸发生的预兆。谚云“乌鸦头上过,无灾必有祸”,“老鸦叫,祸事到”等,均是此类观念的反映。

在科学不发达的封建社会,人们不能理解以上自然现象,其实这里面是有科学道理的。老(病)人在将死未死之时(特别是老年人,内脏气管退化衰竭得很是厉害),内脏有不同程度之腐烂,这种气味通过呼吸散播于空气之中,喜食腐食的乌鸦对这种气体非常敏感,因而聚之而来。所以当老(病)人死后,当地人便把乌鸦当成罪魁祸首,以为灾祸(有人死去)是乌鸦带来的。这是对乌鸦的极大误解。

乌鸦,这种通体潦黑、面貌丑陋的小鸟,这种遭到人类普遍厌恶,登不了大雅之堂入不了水墨丹青的小鸟,却拥有一种真正的值得我们人类普遍称道的美德——养老、爱老,在养老、敬老方面堪称动物中的楷模。据说这种鸟在母亲的哺育下长大后,当母亲年老体衰,不能觅食或者双目失明飞不动的时候,它的子女就四处去寻找可口的食物,衔回来嘴对嘴地喂到母亲的口中,回报母亲的养育之恩,并且从不感到厌烦,一直到老乌鸦临终,再也吃不下东西为止。 (语出古训《增广贤文》:羊有跪乳之恩,鸦有反哺之义。)

乌鸦另一个美德是,它终生是一夫一妻制。

我们还有什么理由嫌恶它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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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兵子驼

<<乌鸦另一个美德是,它终生是一夫一妻制。>>>,我只想說我們都不是烏鴨啊,所以不用終生一夫一妻制了吧

3716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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