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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撞人后亮证的代表永远失去人大代表的资格

胡学政 2013-01-14 16:53 3

10多天前,广东湛江64岁陈伯骑电动车回家,过斑马线时被一辆豪华小车撞倒,车上自称人大代表的女司机质疑陈伯目的不良,没任何表示就离开了。据了解,女司机王某是广东海洋大学水产学院教授、湛江市人大代表,所驾驶车辆已三年未审。(央视网)
  说起人大代表,老百姓心里的第一感觉是能反应老百姓的心声,为老百姓讲话的人。但是这位女教授驾车撞倒老人,亮人大代表证后离去,忽视法律与做人的基本道德。人大代表证又不是免死金牌,撞人后亮人大代表证底气何在?
人大代表是人民选出来的,它代表的是人民的利益。理应把老百姓和老百姓的利益放在首位,处处为老百姓着想,要“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不能做损害老百姓利益的事情。当个人利益与人民利益发生冲突时,要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当自己利益与老百姓利益发生冲突时,要把老百姓利益放在第一位,先人而后己。像女司机王某是广东海洋大学水产学院教授、湛江市人大代表,所驾驶车辆已三年未审,把老人撞倒后,立即亮出人大代表证,无非就是向老人炫耀:我是人大代表!我撞人不犯法!有本事告我去!我们的政府是人民的政府,选出的代表是人民的代表,不是恣意妄为、老子天下第一的混世魔王。试想一下,女司机王某如果碰到坏人坏事时,是否敢挺身而出,勇敢地出面制止犯罪分子呢?
        这样的代表,是素质问题,是道德问题,可以说不具备一个做代表的条件,这样的代表,人民可以罢免她,取消她的资格,让她永远失去人大代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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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苏醒/都梁

应该要让撞人后亮证的代表永远失去做人的起码的资格。

1011年前

兵子驼

这就是现实生活吧,。。....生活中,那些代表,并不是代表我们农民的啊。

911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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