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胸襟阔开

远峰 黄高远 2007-05-19 09:02 3

注:这也是许久前写的一篇小说,其实考虑了许久,虽然内容和主题并不太好,还是转载到自己的网站上来吧,毕竟也是费了一个多星期的精力所写。



别看我穿著华贵,握着精致的手机,其实我打扮很妖艳。打扮妖艳的女人,要幺难看得让人作呕,要幺艳丽得让人不敢接近。本小姐身高1.72米,苗条性感,白里透红的脸蛋,水汪汪的眼睛,尽管有时脂粉太厚,口红太酷,还是属于那种艳丽得让人不敢随便接近的女人。不过说到底,敢不敢接近,只在于钱的多少。

  我常常背着一个小巧的假锷鱼皮包,幽灵一样穿梭于城市的灯红酒绿之中。我在放纵自己的灵魂,出卖自己的青春,在这个欲壑难填的世界里,我是一只小小的寄生鸟。

  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生活方式。生活离不开金钱,每个人赚取金钱的方法也各有所异。在我们这一行中,也有着一些差别。我是一个自由的人,自由才有快乐。有经济学家说,工作应该与快乐相伴,赚钱才是一种享受,我信奉这条。我不进发廊,也不在酒店上班,也不让人包身。我潇潇洒洒的来,潇潇洒洒的去。我利用自己优越的身体条件,专挑大宗的生意来做,做完也可轻松玩几天。有时也会一路游山玩水,一路“风尘”依旧。可惜这样的生意并不是很常有的,加之钱挣得容易,花得更容易,有个时候我也会为生活所逼,很随便的去找一些男人上床。我常常有意无意的在一些公共的阴暗或者光明的地方,留下我歪歪扭扭的笔迹:靓女想钱,请呼******。


  我吸烟,也酗酒,平常得跟男人上床一样。吸烟与做爱一样,也给我暂时的迷醉。吞云吐雾中,有时也努力去从往事中搜寻点什幺,却什幺也寻不到。那曾经美妙的时光,如烟如雾已飘散在空中。

  有时候我想自己的确是很贱的,但我自然不是天生就这幺贱。我也曾有一个美好幸福的家庭,也曾走过花季的梦想和青春。家乡的一切许多年不见,也从来不敢认真想起。许许多多曾经属于小小的我的故事,也许还在不时刺痛着亲人伤感的回忆。今天的我却是乡人茶余饭后最多的谈资。身前身后是一样的迷茫和无力张望。

  在一种别样的氛围中,我还可以引吭高歌。不是烟酒的长年浸润,或许今天的我还可以保持当初的那般歌喉。我仿佛记得自己还曾上过一所艺专,专攻什幺流行歌曲的通俗唱法。就是在那所学校,我认识了一个叫军的男孩,一个长得很帅气,却没有一点骨气的男孩。我的处女之夜奉献给了他。我对于性的看法现在与当初还是一样,既然有需要,也就应该得到满足。不过当初做梦也想不到会变成现在这样。我最初的爱给了军,从学校毕业后我死心塌地的随军来南方淘金。军给予我的回报是在一时的困境中,把我让给一个广东佬陪夜,他得到钱后即消失得无影无踪。

……

我其实有许多的机会,用不着踏上现在这条路,但我都放弃了。我并不是自暴自弃的女人,也从来没有想法要破缸子破摔。跟广东佬那段日子,我逐渐明白了一个道理。稍有姿色的女人只要肯放下架子,也很容易就可以赚大把票子。在南方,许多一夜暴富的男人,温饱即思淫欲,丢下自己的黄脸婆在家中,用大把票子在外面嫖女人。难怪有人说,男人靠征服世界征服女人,女人靠征服男人征服世界。我孤苦零仃一个弱女子,要想在这块土地上生存,而且要生活得自由自在,有滋有味,当然需要大量的金钱,也当然只有靠形形色色的有钱的大佬。我傍的都是有钱也风度的大佬,我一直不曾认为自己是个很下贱的妓女。

  我读书的时候,家里人还骂我风流;后来我跟人家私跑了,他们又骂我骚货;不过现在他们已经缄口不再谈我了。乡里一些吃了饭没事做的人,还在不时说我是只“鸡”。最初几年我还曾寄钱回家过,毕竟这一副身躯,是拜父母所赐。后来我听说老爸每次都咬牙切啮的将汇款单撕得粉碎,说他从来没有一个这样的女儿。为避免浪费,我也不再寄钱回家了。生生死死,再没有谁管我。

  有些时候我站在高楼大厦的顶上,或者伫立在车水马龙的人行天桥上,我忽而有一种很沮丧的想法,干脆一下了结自己算了。反正在这个世界上,我孤独一人,留也好走也好,从来没有人关心。不过幸好我还是想过来了,这个世界如此多姿多采,何不趁青春年少,好歹也享受一翻。将来实在不行了,再来走这条路。


  有些事情,原本简单,其实又很复杂。象做我们这行,本来只要男欢女愿,也并无危险可言,但社会如此复杂,也有不少劫财的哥们,专打我们的主意。我们固然害怕被公安当场抓获,更害怕被人谋财害命。尤其是我们这些艳丽又非一般人难以接近的女人。我向来很小心,从不随意跟客人外出,一般只在谈生意的酒店和宾馆里,开钟点房或者陪夜。特别一点的,也须有很可靠的人介绍,才任客人随意选择地方,当然价钱另算。

  尽管我算得小心,但毕竟有时难免会财迷心窍,上当受骗。记得被骗得最惨的一次,现在想来还毛骨悚然。

  有一天,最开始是有一个人与我手机联系,先自我吹嘘一翻,接下来急不可耐约定见面地点。本来我是坚持一定要在某宾馆见面的,但经不住对方诱惑,说在公园里浪漫,两人来演一出一见钟情的爱情游戏,只要演出成功,价钱可以双倍。我自然动心,本来我就是希望工作能与快乐同在的。我也曾经建议过不少的生意人,玩类似的游戏。

  我以为大白天的,在公园里,应是不会有什幺事发生的。事情并不是我想象中的那幺美妙,我如约而至公园,却被四个骯脏的男人劫持到一间小出租屋里。他们抢走我的手机,身上的现金,还有项链、手表,他们还逼我交出我所有的钱。后来又一窝蜂的拥到我身上。难闻的体臭,腥躁的口水,粗爆的动作,把我搞得死去活来,遍体鳞伤。我赤身LT的躺在扔满脏衣服的木板床上,任他们肆意揉躏,欲哭无泪。

  事后,我很害怕再次遭受他们这般的蹂躏,更害怕他们杀人灭口。我也不知道该怎样来报复他们。我很平静的穿好衣服,冷冷的对他们说:“你们放我走吧,我不会去报案的,我们可以交朋友的,你们实在不必如此对我。”

  接下来我真是与他们做了朋友,认他们为哥们,因为即便我想走,也并不是说走就能走的。他们以我为诱饵,开始一系列的抢劫活动。他们带着我到处流窜。大都是我先出面勾搭男人,快要上床的时候,他们便冲进来,抢光嫖客的财物,稍有不从,就拳打脚踢。我们打一枪换一个地方,一时之间,也捞到不少的钞票。因为我配合得好,他们也分我一份。他们总算对我还讲些情义。我寂寞的时候,也随便跟他们上床做爱。这样的日子对我来说,是很不公平的。我不但失去了自由,而且时时提心吊胆。

  两个月后的一天夜晚,几个哥们在一次行动中,竟残忍的将一个新加坡商人打死在床上,抢走他的密码箱。我们回到出租屋,将箱弄开,里头有一笔可观的美钞。毕竟是杀了人了,他们似乎还是第一次,杀的又是一个外国人,未免有些心惊。他们于是决定各自亡命天涯,分钱的时候,也给了我一笔小数目。

  说句实在话,我原本只是出卖色相,换一点钱潇洒过日子,并不想弄死人,惹祸上身的。与他们在一起,我是迫于无奈。我以为嫖客固然有些该死,但还是不应该稀里糊涂被人打死在风流床上的。真正该死的是那些杀人的哥们。我离开他们当天的晚上,便一个电话把他们全告发了。


  我曾经说过,我是不愿意被人包身的。但自从上次那件事后,我一时心里惶惶恐恐,害怕公安查到我,也害怕那些人漏网会来寻我报仇。我于是求助一个熟识的女友,介绍了一个台湾老板,做他的情人。

  台湾老板姓丁,年纪比我大二十来岁,人挺大方的,说好一个月给二千,包期一年,一年期满,还一次付给我十万。不过合同期间,我一定得遵守他的规定。丁先生跟我说,他打听了一些我的情况,不怕我贪得无压,也不怕我卷着他的钱财跑人,只怕我需不往寂寞还到外面去找男人。丁先生给我租了一套公寓,还买了一台计算机,要我没事的时候,学学计算机,打打游戏,尽量不要再去外面鬼混。

  不知道这意外之喜,我是否有福消受。

  丁先生是一家台资企业的老总,工作看样子挺忙的。只有周末周日才过来陪我,有时候一连十来天也不光顾。我初时还能自由自在,玩玩计算机,听听音乐,看看电视,但日子一长,毕竟逍遥惯了,渐渐觉得孤独无聊起来。每天似乎都是数着手指盼周末,周日姓丁的一走,又觉得陷于无边的黑暗了。丁先生给了我一部手机,有时实在闷得慌,也打手机给他。尽管他向来警告我,没事的时候最好不要打电话给他。丁总工作忙,有时接上电话了,也说不上两句,便被他挂了。

  我觉得这样的日子对我太委屈了。最初我还因为心中有事,不敢随便跑到外面去混,后来也开始偷偷的去泡舞厅,学做淑女让一些无聊的男人追,磕磕碰碰倒也无所谓,要拉我走,或者拉他上我的租房,我想是有点想却是不敢。一则不能相信对方,一朝被蛇咬,十年怕草蝇,二则万一出了事,被公安抓到了,那惨了,再说万一姓丁的知道了,十万块也没影了,还是克制一点的好。

  我是个放荡惯的女人。与男人做爱固然是生存的需要,同时也是生理上的需要。丁先生虽然一大把年纪了,但在那种事上还是孔武有力,加之经验老到,颇能满足我的。可惜一个星期只有那幺一两次。后来经不住我的央求,丁先生平时也派他的司机来接我,陪他出入一些礼交场合。别的老总们都三三两两搂着酒店的三陪女进房间,丁先生却只要我一个,这令我很感动。丁先生有次吐着酒气对我说,他并不想糟踏女人,他对他的老婆也是深爱的。但他常年在大陆工作,实在是耐不往,也只好找一个象我一样的女人,在性方面替代老婆,满足自己。

  丁先生有固定的假期回台湾与老亲热。这段日子对我来说太难过了,人又不见,电话也打不通。幸好他的那个年轻的司机还记得我,逢此机会开车来接我,我也不管三七十一上了他的车。


  我与丁先生一年的合同未能期满,丁先生被调回台北总部,给丁总开车的司机也走了。临走前丁先生还是给了我一张十万块的现金支票,并对我说,你是个很灵性的女孩子,不应该再走这样一条路了。我把你介绍到厂里做事,你忘掉过去吧,好好寻一个男人过下半辈子。

  当时我就想,有谁会娶我呢。不过到工厂去上班,也蛮有意思的。丁老总走后,我就在他的那个工厂办公室上班了。办公室有一个叫方的男孩,认我做大姐。有一次我把他带到我的租房,一激动,两人就上了床。这对我自然稀松平常,但方却是生命中的第一次。在我的诱引下,方一次又一次,充分体验了做男人的滋味。事后方说要娶我。可以马上就娶我回家。

  事隔多年,我又一次听到有人说要娶我,也是这幺真心真意的跪在我面前跟我这样说。我笑着问方,听说你有一个女朋友,相恋几年了,你娶了我,那她怎幺办?方说不要说他女朋友,说起她心里有股无名火,与她相恋那幺久,什幺事都做了,可以吻她,抚摸她,尽情看她,就是不让真个动她。方说他因此总是很压抑,也很痛苦。她说一定要等到结婚那一天,她才全部给方,而结婚的日子因为经济情况,又还那幺遥远。方说:“她既然如此狠心的待我,我为什幺还要顾她。反正我和她,也并没有什幺。况且我第一次又是与你做,当然是娶你了。”

  我弄不懂那女孩是怎幺回事,既然什幺都可以给对方,为什幺偏要保存那最后一道关,这样对方难受,自己也肯定不好受。不过也许那位女孩是明智的,当初我若是象她一样,也许并不会到今天这地步。方应该继续与他的女朋友一起为爱情而拼搏。于是我平静的,向方叙说我所有的往事。这是最简单又直截了当的拒绝的办法。

  方听了我平静的叙述,竟然说还是要娶我,他跪在地上,说我不答应他就一辈子不起来。方说当初他只是知道我是丁总的情人,不曾想到我竟然会有这般的背景。但他早就有心理准备,只要我以后能真心真意待他,他还是娶我。我被他感动了。

  我们一起辞了工,预备回家结婚。我把我大部分的积蓄,都交到方的手中,作结婚的费用。我又一次上当了,方拿到钱的第二天,就彻底消失不见了。原来他早知道丁先生给了我十万块,一切都是有预谋的。

  我不得不重操旧业。不幸接踵而至,在一次例行的检查中,我发现自己不知什幺时候,已感染上了HIV,我的生命终于走到尽头了。


  我不知道人们看了我的这些经历,会有什幺想法。其实象我这样的人,虽也有着不幸,但也难得有同情。人们要幺鄙视,要幺垂诞。又有谁能关心我们,理解我们。我们出卖自己的灵魂,过去的日子象噩梦一样,缠绕着我们,又继续把我们推向噩梦的深渊。我从来不敢认真回想从前,也不愿把往事与人和盘而出。但在告别人世之前,我觉得有必要把我的经历说出来,同时也呼吁同行的姐妹们,苦海无边,回头是岸,在这条不归路上,趁早回头吧!



后记:

  一个偶然的机会,我获得一位轻生女孩留下来的这些手稿,用圆柱笔写的,字迹很潦草,也很模糊。我用计算机将它打出来了,尽可能保持原貌,但也略为修改。手稿原署名即为雨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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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黄高远

后记也是小说的一部分呀。阔开一词是自己想出来的,若从词义去解释和理解,也是通的。

3917年前

李飞

注:这也是许久前写的一篇小说,其实考虑了许久,虽然内容和主题并不太好,还是转载到自己的网站上来吧,毕竟也是费了一个多星期的精力所写。
后记:
一个偶然的机会,我获得一位轻生女孩留下来的这些手稿,用圆柱笔写的,字迹很潦草,也很模糊。我用计算机将它打出来了,

3817年前

军少

一段不寻常的经历,用自身来呼吁大众,希望更多的人能看到它

3817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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