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荆竹为人打官司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我在荆竹生活了10多年。在那十多年中,我在荆竹,为很多老百姓代理过很多民事官司。且基本上把所代理的官司打赢了。
最有名的就是代理荆竹铺镇平原居委会八组诉荆竹镇人民政府强行征收平原八组十四亩上等农田的案件。
一九九五年三月,荆竹镇人民政府为修建荆竹铺农贸市场,强行向平原村八组征收了十四亩的上等农田,占平原八组现有耕地的90%,这次征地之后,平原八组人平耕地只有0。06亩了。为此,平原八组群众多次到省、地、市上访,均没有任何结果。
一九九五年六月份,在平原八组群众多次上访的情况之下,荆竹镇政府才和平原八组签订了《关于解决平原八组几个问题的答复》的协议。但是,征地之后,荆竹镇政府没有履行协议中的任何一条。
在此种情况之下,平原八组群众委托我代表该组向荆竹镇政府提出诉讼。我根据平原八组的具体情况,采取多种形式,促成荆竹镇政府履行协议,维护平原八组群众的利益。
对我代表平原八组群众向荆竹镇政府所提出的合理要求,当时的荆竹镇政府主要领导,对此是我行我素,置若罔闻。 在荆竹农贸市场工程承包过程中,荆竹镇政府置征地协议于不顾,在没有公开招标的情况之下,就把工程承包给了荆竹一包工头。
为此,我为平原八组代写了《请求承包修建荆竹农贸市场工程的报告》,当时的武冈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曾宪佐同志,在该报告上做了如下批示:在发包荆竹农贸市场工程时,请根据95年6月17日荆竹工委对平原八组几个问题的答复中第五条的内容在公开招标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平原八组的农户。但荆竹镇政府的主要领导还是把工程式承包给了那个包工头。
我带领平原八组群众,采取双管齐下的策略。第一,将荆竹镇政府作为被告,在武冈法院提出行政诉讼。第二步,带领平原八组群众继续到省地市有关单位和新闻单位上访。争取得到上级单位的支持。
一九九五年十月份,湖南日报群工部根据我 提供的材料,给武冈市委政府去函,责成武冈市委政府妥善处理此事。武冈有关单位对于湖南日报也是置之脑后。为此,湖南日报群工部将此事写成内参,呈送给省委领导。湖南日报又将此事写成《武冈这个征地要何时才能处理》的催办信,公开发表在一九九六年三月二十四日的湖南日报第三版读者来信栏目中。
此事见报之后,在社会上引起巨大的影响,才引武冈市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市委书记刘志刚亲自带领五大家到荆竹现场解决了平原八组的部分请求,废除了荆竹镇政府和那个包工头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
荆竹镇政府给平原八组的答复湖南日报刊发的催办信原武冈市委常委曾宪佐同志的批示我为平原八组代写的部分报告手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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