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书记如何沦为“卖官西施”售罄一县之官位?
作者:肖勇
李行素
2010-07-24 17:05
五河县原县委书记徐社新为官六年,将五河县几乎所有乡镇和县直重要部门的“官帽”卖了个遍,在遭人举报后甚至动用县电视台高调辟谣。
贪官各地有人出,各领风骚人瞠目,徐社新有幸又称为一个腐败的标本,徐社新卖官基本上能够做到买卖两讫:收了钱,给人“官帽”。 五河县的小到一般干部、大到县人大的副主任,诸如县直部门的水利、发改委、建设局、交通、卫生、科技、规划局、开发区、乡镇等人事安排上,花了钱的人基本都会如愿以偿,都在他的“卖官西施”招牌下,演绎了一幕疯癫之态,没有他不敢卖的,没有他卖不成的,甚至在省委党校学习期间,他也没荒废他的卖官生意,多次收受卖官贿赂。
在他主政期间要升职拿钱买,已是公开的秘密,群众哀叹,不向其行贿而想得到提拔重用实在是太难了。不仅卖官,企业发展,也得向他进贡,谈单笔收受人民币65.1万元就是企业之名送的,诸如破产清算、扩建征地、土地出让等等环节,他都要雁过拨毛,收取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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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7-24 09:22
徐社新 资料图
从2002年2月至2008年3月案发,徐社新在担任蚌埠市经贸委副主任、五河县县委副书记、副县长、代县长、五河县县长、五河县县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有关单位或个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82人贿赂,合计人民币254.6099万元、5500美元、500欧元、价值人民币5.5万元的购物卡、 3.5万元的装修材料、价格为人民币1.86万元的金箔字画2幅、索尼牌数码照相机1部、IBM牌笔记本电脑1台、女式欧米茄牌手表1块。
徐社新的标本意义,就是县委书记在用人上的独断专权弊端,已经到了彻底改革的地步。好在中央十七届四中全会以来,陆续出台了一系列制度措施,对规范县委书记用人有了根本性的改变,但是制度是死的,人是最活跃的,要用死的制度规范活的人,没有一套切实可行保证落实的措施,还是不能发挥作用。
以徐社新案为例,他能在这么长的时间内,把“卖官西施”经营的这么红火,老百姓都知道用短信揭发,我们的组织部门为啥就是耳目塞听不能早发现,早制止,悲剧就是在我们的监督制度,和实际工作环境不相符,所以漏洞常在,悲剧产生。
县委书记权力很大,在人才使用、干部提拔、重要项目、重点工程、重大资金使用,企业改制、矛盾纠纷解决、有关费用减免等方面都有绝对权力,如果失去了有效监督,这个权力的运行就如脱缰的野马,横行无忌,到头来马社新、张社新还会出来。
“郡县治,天下安”, 县委书记是县级领导班子中的主要决策者、指挥者,又是高级干部的的主要来源之一,其素质高低,其权力运行,对于一方党风、政风、民风,经济发展和社会各项事业的稳定健康发展,举足轻重。对他们权力运行的有效监督,从这位“卖官西施”身上可窥见一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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