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冈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涉疫情网络谣言等违法行为的通告
武冈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2022-03-19 19:41
武冈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涉疫情网络谣言等违法行为的通告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切实维护网络环境和社会稳定,武冈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湖南省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条例》等法律法规,通告如下:一、广大网民对互联网传播的信息要仔细甄别、保持理智和冷静。一切涉疫情信息以官方权威发布为准,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未经证实的信息不发布,不转发,自觉做守法网民。二、广大网民对微博、微信、短视频等网络新媒体平台传播的没有正规来源的截图、视频、音频和文字信息,不随意转发传播,对已发布的不实信息尽快删除,主动消除不良社会影响。三、各类网站、自媒体等网络平台要从严审核信息来源和内容,不得发布虚假或违法违规信息。四、各自媒体平台要广泛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正确认识疫情,树立信心,做好自我防护,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营造良好的网络舆论环境。五、通过网络发布、传播虚假信息或谣言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网信、公安部门将依法依规严厉打击,严肃追究发布者、转发者、管理者等人员的相关法律责任,并对网站、公众账号等传播平台依法予以处置。六、尊重和保护个人隐私,不通过网络发布和传播涉及公民的个人隐私信息,不从事侵害他人名誉、隐私的网络非法活动。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互联网信息传播有法可依、有规可循,任何人都必须遵守法律法规,树立法治意识,增强辨别能力,共同维护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和社会秩序。欢迎广大网民和群众积极投诉网络不实和有害信息,举报造谣传谣行为,举报电话:0739—4222921。
免责声明: 本文内容来源于武冈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不代表本平台的观点和立场。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注册用户自发贡献,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武冈人网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不拥有其著作权,亦不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本站中有涉嫌抄袭的内容,请通过邮箱(admin@4305.cn)进行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