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网友在武冈人网发帖称,邓家铺东方自来水公司收水费的标准,一年最低消费是二百元。该网友称,他们全家在外打工十年,一滴水没用,这次回家,需补交二千元水费,不知道这样是不是合理?
该网友还上传了一组物价局的文件图片
该网友称,文件上写得很清楚:
居民生活用水每吨2元;非居民生活用水每吨2.85元,特种行业用水每吨5.7元,100吨以内收取200元一年的基本水费。
从文件的字面上来看,居民生活用水和非居民生活用水,中间是用“;”号隔开的,也就是说,100吨以内收取200元一年的基本水费,只是针对非居民生活用水而言的。
意思就是:居民生活用水,按实际水表收费,2元一吨;消费多少,就付多少费用。
该网友称,他们全家在外面打工,很少回家,用了多少水,按水表的实际费用给,但自来水公司不干,非得要收他们200元一年的基本水费。
这个事情,大家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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