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乌龙记
进入初中后,儿子经历了三次较大的考试,每一次都要搞点乌龙事出来。
第一次月考,找考室找得好苦,只差几分钟就要开考了,才手忙脚乱地找到地方。这要从云台的考试规矩谈起:云台比较重视考试的严肃性,象月考,中考这样的全年级或全校性的考试,通常是以学生上一次考试的排名为依据,从教学楼的一楼一直安排到四楼。这样做的动作比较大,学生要把自己的书本,文具等全部收走,重新摆放课桌,然后去找到自己所属的考室,当然会有一张名单贴在每个考室的门口。我儿子从来没有经历过这样的方式,所以第一次就找得比较辛苦了。
第二次是中考,标志性的乌龙事件是考地理时,有一版的题目忘了做。本来儿子的地理学得不差,在上一次月考时得了班上的第二高分,但忘了做,也就无话可说了。还有气愤的是语文,总分50分的作文只得了25分。我读过儿子的作文,写得也还过得去,后来问老师缘由,老师说是字数不够,至少要600字,儿子大概写了350多字。根据评判标准,这样的文章哪怕写得再好,也只能得25分,再一次无语了。
儿子并非写不出长篇大论出来,大略6,7岁他就能在电脑上写1,2千字的作文。自从拿起笔以后,因为书写速度跟不上思路,加之腕力较弱,慢慢地养成了“惜字如金”的毛病。我检查过他的历史和地理作业,凡问答题作答都只有寥寥几句,真是“言简意赅”!妻子反过来责怪我曾经误导了儿子,因为我经常给儿子讲些文学,历史方面的典故,有一则是关于唐朝诗人祖咏的:祖咏进京参加进士考试,诗的题目是《终南望余雪》,本来按要求的体裁要写12句,祖咏写了4句就交卷了,别人问他为什么?他说意境已经表达得很完美了。这首诗是这样的:“终南阴岭秀,积雪浮云端。林表明霁色,城中增暮寒。”当然按照当时的体制,祖咏落榜了,但这首诗却流传下来,脍炙人口。
这里就有一个选择上的问题了:是顺应体制,狗尾续貂,博取功名?还是真我本性,不拘一格,流芳后世?以儿子目前这种天真烂漫,洒脱不羁的性情,恐怕他会不自觉地做了后者。更何况,他一直觉得写字是一件累人的事情,既然古代有名的诗人都可以这样做,在他小小的潜意识里恐怕也认为自己可以仿效古人吧!这就是我“适得其反”的教育了,难怪妻子薄有嗔言,所以我“将功补过”,不断向儿子灌输:你写一段也是写,写两段也是写,要是达不到字数要求,你就多写一段。按照这个逻辑推下去,就是写1,2千字也没有问题啊!何况是你以前就可以做得到的事情。我的看法是:写作文由简入繁难,由繁化简易,纵使有点矫枉过正,还是可以接受的。
这一次的月考,儿子摆的乌龙就更大了。考“读经”科目时,儿子的试卷居然没有收上去。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考完以后,监考老师安排碰巧坐在最后面的儿子收试卷。收完试卷,儿子就去吃中饭了。吃完中饭回来,儿子发现有几个同学拿着他的试卷在那里扔来扔去。儿子当下就哭哭啼啼地去找监考老师,监考老师不置可否。儿子又辛辛苦苦地去找到自己的班主任。班主任是年纪组长,把试卷收走了,只是莫名其妙地说了句:“你怎么这么快就跑去吃饭啊?”
其实,在整件事当中,儿子根本就没有任何过错,可以反证这个结论。不妨假设我儿子的试卷作废,记零分,那么学校总要给一个合乎逻辑的理由吧!只有一种情况可以这样处理——考试舞弊,并且还得当场做出处理才行。至于试卷弄丢了,不管是哪种原因,都是监考老师的责任。即便就是我儿子忘了收自己的试卷也好,这本来就不是他应该做的事情。我和妻子说:“其实考多少分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不能替别人背黑锅。如果学校做出对儿子不利的处理,要坚决找学校理论!教导儿子争取和维护自己的权力,远远胜过这一门考试的分数。”
儿子以不到10岁的年龄读初一,可以说还处于一种宝贵的童真未泯,纯洁无暇的状态。我实在是不能容忍任何以小人之心,又或以人性本恶来揣度这样一个天真烂漫的孩子。正如《三字经》开篇所言:“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苟不教,性乃迁。”云台“读经”科目考的就是《三字经》和《论语》,儿子在5,6岁就能全文背诵《三字经》,不久前,还代表班级参加了全校的读经比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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