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创办东莞武冈同乡会的一些设想
就在武冈(广东)商会会议召开之后不久,法师在QQ里对我说,想筹办一个东莞武冈同乡会,具体的事宜让我和六王爷商讨。我和法师是神交已久,法师的正直和正义,让我佩服得五体投地。王爷是武冈论坛和人网著名人士,和我也经常往来!他们有此意,我亦有此心。法师说过:商会门槛高,商会的人非富即贵!我们这些平民百姓入不了,也玩不起!法师尚且如此说,更何况我辈乎?!
不一会,六王爷发来信息,就筹办同乡会的事,征求我的意见。并要我马上建立一个东莞 武冈同乡会筹委会的QQ群,我马上照办了。
根据我的社会经验,同乡会作为一个民间公益性的社团,只要不违法,遵守国家有关法律,合法开展一切活动,法律也是允许的。但怎样运作同乡会,却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就我的意见,要想让同乡会得到所有的会员老乡毫无怨言,就一切要按规章制度来办!签于此,我提议我们三人各人先写一个章程出来(我写的附后),无规矩不成方圆!有了规矩,一切按规矩办,凡事透明,会员心中有数,只有这样,同乡会才能稳步发展!希望通过大家的努力,能组建成一个有组织性,有纪律性的团体,一个能为同乡办实事、对同乡有意义有帮助的团体。
俗语说得好,在家千日好,出门事事难!出门在外,难免会碰到这样那样的困难。作为我们这些弱势群体,事到临头,才感觉到自己的渺小!自己的无能为力!假如有个自己的组织,以组织的力量,来面对自己的困难,我想再大的困难,也会迎刃而解了!
在这个同乡会里,不分贵贱,不论贫富,凡是现居住在东莞及周边地区的武冈籍人士,承认本会章程,并愿意积极参加本会活动、执行本会决议者,均可加入本会。
参加本同乡会之后,大家都是兄弟姐妹,有福同享,有难同当。互相尊重、互相帮助、精诚团结、共谋发展,以达到共赢!
由于我的水平有限,难免挂一漏万!有不到之处恳请大家提出自己更好的建议来,群心群力,把东莞武冈同乡会办好,以服务在东莞及周边地区的武冈老乡会员!
东莞武冈同乡会筹备会
QQ群:118289549
联系人:法师 电话:
六王爷 电话:
附:《东莞武冈同乡会章草案》
东莞武冈同乡会章程(草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会员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四章 经费管理
第五章 服务内容和活动方向
第六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武冈人在东莞的联系,团结互助、共谋发展,特成立本会,为规范运作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会定名为东莞武冈同乡会。
第三条 本会一切运作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合法开展一切活动。根据独立、平等、互相尊重、互不干涉内部事务的原则,加强同其他协会、组织的友好合作关系.
第四条 本会是一个加强武冈人在东莞的团结协作、共谋发展的非政治、非盈利性的社团组织。
第五条 本会的宗旨是:联合会员,精诚团结、互相帮助、共谋发展。
第六条 本会联络处暂设:
第二章 会员
第七条 本会是自愿参加的群众性组织。凡是现居住在东莞及周边地区的武冈籍人士,承认本会章程,并愿意积极参加本会活动、执行本会决议者,均可加入本会。
第八条 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二)维护本会及会员的合法权益;
(三)积极参加本会的活动,认真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四)按规定及时交纳会费;
(五)关心本会工作,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的信息和资料;
(六)向其他会员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和支持。
第九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有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活动、会议的权利。
(二)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有分享信息,得到本会帮助的权利。
(四)有对本会工作提出建议的权利。
(五) 会员有退会的权利。
(六)对本会财务开支有知情权。
第十条 申请加入本会者,须填写“入会登记表”,(表格可向本会秘书处索取)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本会会员大会是本会最高权利机构,会员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同乡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五)决定同乡会的清算及终止事宜;
第十二条 会员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或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或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三条 会员大会每届三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
第十四条 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本会设理事 名,其成员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在闭会期间领导同乡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负责。
第十五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三)筹备召开会员大会;
(四)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
(七)决定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领导本会各活动的开展工作;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六条 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七条 理事会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十八条 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社会和老乡中有一定影响力;
(二)特别热心本会工作,奉献能力和奉献精神强;
(三)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第十九条 本同乡会设会长一名,荣誉会长 名、副会长 名、秘书长一名,副秘书长 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由理事会选举产生,荣誉会长由理事会聘任。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若工作发生变动,可由理事会推荐人选接替其职务,另根据需要理事会可聘任顾问若干人。
第二十条 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
(二)组织日常工作,实施落实会员大会、理事会决议;
(三)代表同乡会与政府机构和其他社团组织联系。
(四)想方设法增强本会的影响力
第二十一条 副会长之职权:
协助会长处理会务,若会长不能履行会长职务时,由副会代替会长职务。
第二十二条:根据情况,本会在东莞各镇设立分会,各设正副分会长各一名,负责该镇分会的工作。
第四章 经费管理
第二十三条 本会经费的来源
(一) 本会会员缴纳的会费,会员每年会费人民币 元。
(二)会员自觉捐赠。
(三)社会赞助。
(四)其他收入。
第二十四条 本会经费属本会全体会员所有,用于会员活动开展、对外联络。经费的使用办法由理事会制定,全体会员有权监督。本会的财产、经费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如发现有违纪行为,责其退还并公布于众。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十五条 本会设立财务处,设立会计一名;出纳一名。所有开支发票均需经手人签名,证明人证明,会长审签,理事会同意,方可要财务处办理报帐手续。否则,财务人员可拒绝报帐。
第五章 服务内容和活动方向
第二十六条 本会主要组织如下方面的服务和活动:
(一) 加强和武冈本地的联系,帮助家乡宣传,帮助家乡建设。让更多人了解武冈;
(二) 组织武冈同乡聚会,加强联系、共叙乡情,把东莞变成武冈同乡的乐园;
(三) 帮助武冈在东莞的工作者,解决武冈老乡遇到的困难。
(四) 为武冈来东莞的同乡做好服务咨询工作,使他们身在异乡有家的感觉;
(五) 建立对外联系和沟通的平台,提高武冈老乡在东莞 的社会地位,;
(六) 建立生意合作平台,共谋发展,为老乡的事业发展助一臂之力;
(七) 根据武冈老乡的各有所长,开展互帮互助活动。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会暂定武冈论坛和武冈人网为本会的宣传窗口。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于2010年 月 日会员大会讨论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章程以后如需修改,则需通过会员大会讨论通过,颁布新的本会章程之后,本章程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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