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卫剑阁之空城计
那天清晨,斑驳的城墙上贴来一张公告,引来热闹围观。公告上这样写着:“若爱上一个人,就应该守护一座城。去战斗吧,少年!报名地址:刘将军府。”那是我第一次看见这样的公告,内心汹涌澎湃。以前我只能在城墙的公告上看见一些关于奸淫掳掠的悬赏公告,我的师父总是在这些公告前教育我。
“小子,这些事你以后千万别做”
“为什么,师父”
“因为你要做个好人”
“哦,那什么是好人了”
师父这时总会睁大眼睛盯着我,面露气愤说:“不做坏事的人就是好人,你要敢做什么坏事,看我不打断你另一条腿。”我不敢再问。其实我还有很多问题想问,可是师父总是不能给我满意的答案,这样的后果就是导致我脑袋的问题越来越多,无法控制。终于有一天师父恼羞成怒对我吼道。
“你小子永远做不成一个木匠,没有哪个木匠有你这么多问题。”
“可是师父,我已经和你在这剑阁城里当了十年木匠” 我镇定的说。
师父的表情沉静了下来,叹气道。“一晃就这么多年了,别人家的孩子在你这么大都要娶妻生子了,可惜你跟着师父,可惜你是个瘸子。。。”
那时的我根本不明白在说“瘸子”这两个字时,师父为什么会黯然神伤。说句实话,这么些年来我已经习惯拖着一条瘸了的腿走在剑阁的大街小巷,这并没有给我带来太多的困惑。甚至有时还让我感到庆幸。比如十天前的那件事:
那天我和猴子他们几个在刘府的果园子里偷果子,刚要满载而归,却不料被园子里的两条疯狗发现,疯狗一见我们就扑了过来,他们全都撒腿就跑,而那对我来说是不可能的,情急之下,我抱住门口旁边的古树,费尽全身力气,瞬间爬了上去。于是奇怪的情景出现,两条疯狗在树下叫了两声就放弃了,立马奋力向其他人追去,我清闲的坐在树上,看着猴子他们在巷子里被两条疯狗追的四处逃窜,狼狈不堪。
当然这最多只是幸运。庆幸的是,就是那天,就在那颗树上,我第一次见到她,我看见了这辈子从未看到过的风景,如带着花香扑面而来春风,如一谭清澈见底的湖水。。。我想这样的风景看一眼就够了,我不能用太多的词语去形容,这会让我太过自行惭愧。我唯一确认的是,她行走的园子里的身影,从此会无时无刻的倒影在我的心海里。
猴子说,“我要去打仗,跟着丞相建功立业,然后回到这剑阁城里建个比刘府更大的园子,里面好吃的东西应有尽有。”
冬瓜问:“怎么才可以建功立业。”
猴子狠狠回答:“杀光曹贼就是建功立业”
“曹军那么多人,杀的完吗?”冬瓜还是不解
猴子明显感觉话不投机,转头问我。
“瘸子,你以后想做什么。”
“瘸成这样还能去哪,守着这剑阁城一辈子呗。”那时的我不明白,即使是这么一个简单的理想,至少也需要两个条件。第一,人这辈子有多长,今天?明天?兵荒马乱的年代谁能保证?第二,如果剑阁城还在的话。
一将功成万骨枯,何况这是个英雄辈出的时代。剑阁,剑气横生,两军相隔,地势险要,易守难攻,是最安全的地方,可惜又是最危险的地方,有什么样的险要比得过人心的贪念?这些年,剑阁总会扑来一群又一群敌人,发生着一场又一场的战争,一场战争,只有一个胜利者,只有两三个扬名立万的将军,只有几十个立下战功的士兵,却有无数倒下去的身躯,他们没有名字,没有光宗耀祖,没有流芳百世,他们的尸首倒在这片土地上,只求经过寒雪暴晒后化为一堆白骨,只求经过春去秋来后化为一堆尘埃泥土,能够再次扎入这片土地。
听说刘府的将军又打了胜仗,主公特别赏识,在蜀地汉中赏赐了套大宅院,全家老小即日启程搬走。我想我以后再也见不到那个园子里的身影,她永远不会知道,有人曾经爬在树上等着她的经过。
前线捷报频传,听过路士兵说这样下去很快就能攻陷洛阳,他们路过的时候面带笑容,信心满满,他们身上有着在我身上永远也找不到骄傲。丞相说,要一鼓作气拿下洛阳,于是在蜀地大量招兵买马,招募的士兵年龄提前两年,就这样猴子他们应招入伍,也算是如愿以偿。走的那天,猴子回头对我大喊:“瘸子,我很快就会回来!”那是我看见过最好的猴子,意气风发,无所畏惧。
那天以后剑阁突然变的空空荡荡,只剩下些老幼妇孺,还有我这个瘸子。我孤孤单单的拖着脚步走在剑阁的街上,我已经习惯,发生在我身上的故事,总是刚刚开始却已经结束。
守卫剑阁之沦陷
每天黑夜降临的时候,都在心里许下承诺,如果还能见到明天的太阳,我就对自己好点,砍柴种树关心粮食,喝茶下棋周游世界。可第二天醒来,还是乌云密布,阴雨绵绵,这样的天气已经在剑阁持续了17天。这是剑阁沦陷后的第37天,这是师父离开这个世界后的第127天,这是冬瓜猴子离开剑阁后的第1987天,这是我最爱的人离开剑阁后的第2084天。我揣着最后十文钱换的半斤烈酒,踉踉跄跄走在剑阁的街道上,偶尔撞到一些行人引来几句破口大骂,只是他们对我称呼从以前的“死瘸子”改成“死酒鬼”。
其实所谓的沦陷并没有太多惨烈,守城的将军早早投降,敌军轻松进城。这些年看惯了剑阁周围的刀光剑影,血流成河,到最后倒成了夹道相迎。三个月前整个剑阁还草木皆兵,誓死抗卫,我和师父被招去修理城前护栏。敌军来的时候,我们被瞬间关上的城门拒之门外,前面是敌人的金戈铁马,后面是城墙上的万箭齐发,我不知道我凭什么还能活下来,我只知道当我再次醒来时压在我身上的师父已经血肉模糊,万箭穿心。这世上我唯一的亲人就这样离开我,我的世界倒塌了。二十年前的一次逃亡中,我的父母嫌我腿瘸是个累赘开把我抛弃在人群里,老天爷,你现在还要抛弃我一次,好啊,来啊,你算什么老天爷,这个世界上的混蛋都有自己信仰,老天爷你这个混蛋,你的信仰是什么?你的信仰就是要这片土地生灵涂炭后还对你恋恋不忘。我想我是疯了,只有疯了我才能离这个世界远点,只有离这个世界远点我才能好过点。
乌云密布的天空,突然雷声轰动,绵绵细雨瞬间倾盆而下。我用最后一点清醒的神智躲在一个屋檐下,我开始感觉冰冷至极,喝完整壶的酒也无事无补,我缩在一个角落,似乎就要死去。。。当我再次醒来时,窗外的阳光刺痛了我的眼睛,我起身想看看自己是否已经走进了天堂。突然听到一个有点遥远又有点熟悉的女人声音。
“你醒了啊,郎中说你现在不能到处乱走。”
“这是哪,我怎么在这里,你是谁。。。”
“你怎么有这么多问题”这语气很像曾经的经常训斥我的那个人。
我擦了檫眼睛,认真的看了看这个女人。这个世界怎么了,怎么可能是她,曾经无数次出现在我梦里的她!她身着朴素,多了份沧桑,却还是光彩照人。或许这就是在梦里。
“你怎么会在这里。”我惊呼道
“你认识我啊!”她看我的眼神有点奇怪。似曾相识,可那不可能。我迟疑半刻,慢慢回过神,然后压抑着内心所有的情绪和激动说“怎么可能,不认识”。
我曾经幻想过一万种和她再次相遇的方式,我会走过去轻轻的告诉她,我已经爱上她很久很久。可却从未想过那会是在我最落魄的时候。后来我才知道,那天我倒在她们的酒楼门口,是她救了我,我昏迷的三天,是她请了大夫,是她一直在照顾我。
那天的阳光真美,我想是时候兑现自己承诺。我收拾好自己来到酒楼,看见她在酒楼忙上忙下,已经完全没有以前的模样,只是腰间的锦囊显得格外别致。经过打听才知道她是一个月前流落到剑阁,老板娘看她可怜,人也勤快就收留了她,让她在店里帮忙。我有点心疼,我不知道她经历了什么,让她这样一个千金小姐这么乐意干着下人的活。
“那天谢谢你救了我”
“不客气,举手之劳总不能不救吧!”
“你以后有什么要帮忙的尽管说。”
她沉思了一会儿,没有说话,我还是忍不住说了句
“其实你不应该在这里做这种事的。”
“有什么应该不应该,老板娘能赏口饭吃我很知足。”
“可以你是皇亲国戚,刘家的千金小姐。”
“原来你认得我,你还记得我。”她的语气有点奇怪。
“哦,我在剑阁时间长,以前见过你一面。只是你肯定不记得了”
“是吗,那你应该知道现在的天下早就不姓刘。”是啊,国破家亡的年代,她一个弱女子还能怎样,我觉得自己像个白痴。气氛尴尬起来,她笑着对我说:“不过我还是要感谢你,你是这个剑阁城里唯一一个认得我的人。嘿嘿,你刚才不是说感谢我,那你能不能答应我两件事。”“什么事,你说”我终于觉得有点解脱
“第一以后少喝点酒,下次不一定有人能救得了你。”我被愣了下,心里流来一丝暖意“这个容易,我答应你。”
“第二,以后有时间,带我去看看剑阁,这么多年,还从未真正在剑阁玩过 。”
“就这个!”“怎么你不愿意?”
“愿意,当然愿意,这回你算是找对人了”说到对剑阁了解,我多少有点洋洋得意。
“那就说定了,我叫杏儿” “我。。。你就叫我瘸子吧,我习惯别人这么叫我”
那天以后,我成了酒楼的常客,但是每次我都只点一两黄酒,我点的黄酒总是带点桂枝的味道,杏儿说,那坛酒特意求老板娘为我量的,能驱除我身上的阴寒。一有时间,我就就带她去剑阁的大街小巷,山野小河逛悠,就像小时候和冬瓜猴子他们一样。虎头山的清水潭清凉透心,迎风坡上的石头岭奇形怪状,城门口古树的老树盘根,过节时的漫天烟花,人山人海的闹市,深夜里的皮影戏,这些年我和师傅留下木雕陈设。。。她对这一切像个小女孩一样无比兴奋。我才知道这些年她过得一点也不快乐,母亲在生她时难产死了,府上都说她是不祥之人,加之父亲妻儿众多,又常年在外面行军打仗,事实上,虽为千金小姐,却常年关在府里,得到的关心少之又少。可是像她那样的女人应该要得到幸福快乐,只可惜我只是个瘸子,我能给她什么?只愿时间能多停留一会,让我就这样陪在她身边。
这个世界慢慢变得太平,没有了抢夺城池,但少不了流氓强盗,前些年剑阁有重兵把守,马贼不敢放肆,现在的剑阁内耗空虚,马贼开始横行,那天马贼来的时候把酒楼洗劫一空,最后贪婪的把目光转移到杏儿的锦囊上,我知道锦囊里面的东西对她有多么重要,虽然我从未问过,但她每天都带在身上,马贼强令要求杏儿交出锦囊,杏儿嘴里念叨着,这个不能给你们,这个不能给你们。马贼气愤的伸手去抢,我见机先一步把锦囊抢到手中,死死抱住怀里。马贼们被彻底激怒,蜂拥而至开始对我拳打脚踢。。。其实我并不怕这些,也许我是个早就该死的人,我只是害怕,还未为她做些什么就已经死去。马贼终于还是离去了,我在杏儿泣不成声中慢慢苏醒过来。我看着她泪眼模糊的眼睛说:“没事了,东西还在。”“你真傻。值得你这样吗!”杏儿抱着我颤动絮叨着。
她慢慢把锦囊递回给我:“你想不想看看锦囊里装的是什么。值得你这样拼命。”“是什么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它是你的。”我坚定的回答。她慢慢为我擦拭伤口,眼泪不停的往下落,后来慢慢什么话也不说,我安慰她说:“没事的,过几天就好了。”她认真的看着我的眼睛,沉静了很久说:“是的,一切都会好起来的,等你伤好了,带我去刘府走走吧。”这一年来我几乎带她去过剑阁所有的地方,唯独以前的刘府,我们都不敢轻易触及。
六月的剑阁,酷暑炎热,树上的知了不安的鸣叫,似乎预示着什么。
还没等到去刘府的那天,杏儿气喘吁吁跑来找我,告诉我陈府的二公子来酒楼提亲了,要来的终究都会来,我明白这个世界上的很多事情都与我无关,我只是个瘸子。
我说:“很好啊,陈府是个大户人家,陈府的公子也是出了名的谦谦君子。”
她说:“可是我喜欢的是你!”
我说:“我只是个瘸子”
她说:“那你还陪我走那么多路,去那么多地方。”
我说:“我只是个瘸子”
她说:“那你还为我奋不顾身。”
我说:“你是傻瓜吗,我说我只是个瘸子,什么也不能给你。”
她从身上取下锦囊,把里面的东西倒在我手上。
“那你告诉我只是什么,这是什么!”
我望着手上的木雕蔷薇花,虽然有点陈旧,却那么熟悉,脑袋一片空白。
那是我八年前一刀一刀刻出来的蔷薇花。那一年我动用所有的关系打听关于她的一切,为了能近距离见到她,在刘府置办家业时当着免费的木匠,为的就是在休息那会儿,能在她房子的窗台下面听她说说话,偶尔在她不经意间看她两眼。那时的她总是看着墙角的蔷薇花发呆,我想她应该是酷爱蔷薇花的,也许她羡慕蔷薇花能爬出围墙,看看外面的世界。于是我把所有新制窗户,屏风,家具全部雕刻成蔷薇花的模样。。。。。。
“你才是傻瓜,你什么都不知道,六年前搬家那次,我什么东西都没带走,只在房间里的屏风上扳下这朵蔷薇花。因为我知道这是第一次有人真正关心我。”
“你才是傻瓜,你永远都不知道能再次见到你,我有多高兴。”
“你才是傻瓜,你以为每次躲在窗户下面神不知鬼不觉,你那一瘸一瘸的脚步声那么明显。你才是傻瓜,你永远都不知道不管酒楼多么混杂,我都能听到你慢慢靠近我的脚步声。你这个傻瓜,早就走进我的心里。。。”我一直以为至少在这段感情里我是伟大的,现在才发现原来我是这么的渺小。我已经没有任何语言,内心的愧疚侵蚀我的整个身躯。这一刻,我只想把她紧紧抱在怀里,就这样耗尽我的一生。
三月的剑阁繁花似锦,只是春雨有点粘人,我收拾好东西准备回家,铁匠铺的老李喊道,“瘸子,要不要进来喝两杯,下雨天路不好走。”我说,“不了,下次吧。”踏着绵绵细雨,我脚步变得欢快起来,我感觉到自己不止能跑,甚至飞奔起来,因为我知道我最爱的人就在前面等我。她说,这世界最幸福的事,莫过于能听到我越来越靠近的脚步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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