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3名<东江时报>记者来厂采访后,主管在晨会上没点名说,在我们员工当中,有一名歪才,比10个正才还要可怕,给厂里酿成很大的不良影响.
我应聘在惠州市水口东江工业区的一家电池厂,分配在充电\检测部门。分两班倒,上夜班,到了后半夜时,有部分员工,有时眼皮打驾,见此之况,厂方规定我们吃了宵夜后,跑步15分钟来提神,我问当班的组长,跑这15分钟是否算在上班内?他回答说,应该不是.我们8人就没有参与提神当中,第二天,吃午饭时,发现厂公布栏内贴出:我们8人罚款10元,以此为戒.刚走进车间,我们便请进会议室,坐在会议室首席的是一个:头扎马尾发,约40岁精瘦的男子,表情严肃,他就是办公室的人见他,如见老虎的台干.台干说问我们:你们为什么不跑步?我接过话说:请问,15分钟的跑步是不是8小时内?不是!既然不是,那8小时外的时间,是我们自由支配的时间,我们乐意跑,就跑,不乐意,就不跑.为何罚我们的款?台干眼里露出凶光地说,家有家规,厂有厂规...那你现在规定我,从这三楼窗口跳下去,我也得跳?你规定每个部门选一个美女赔你上床,也得遵守?...台干大发雷庭说,不想做的,请举手,马上高高地举起8只手.好!马上可以辞工,但要扣300元的工资.扣300元,我不同意!也不跑步...
之后,我拔通<东江时报>报社的新闻热线,新闻采访车达厂门口,被保安拒之门外,记者只好电话采访相关人员,第二天上班时,厂里一片狼籍:进在拆除墙上的标语、厂规制度等.我们三楼所有员工集合开会:主管说,在我们部门当中有一歪才,一个歪才比十个正才还要可怕,危险,给厂里造成极坏的影响.
第三天,<东江时报>刊发题为:凌晨4点跑步,不跑,扣款10元的新闻,占居半个版面,文中提到被扣300元工资的7名员工,见报后回厂拿工资.相继<惠州日报>也发表评论,题为:让夜班工人跑步提神违法.
当我做完一个月试用期时,被厂辞退,辞退之说是:没有好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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