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年之痒
——《血祭野人山》从写作到出版追忆
文\黄三丛
早在上世纪九十年代末,我在双牌乡中桥小学教书时,有一位老人经常来学校向我借阅报纸,尤其喜欢看可读性和资料性较强的《文萃》周报。为了便于阅读,他把报纸用竹片做的报夹逐一夹好,读后又定期退还给我,关心时事和爱惜书报的嗜好都令人感动。这位老人就是长篇纪实文学《血祭野人山——一个中国远征军老兵的自述》中的主人公之一胡子龙。他是我的一个远房表叔,就住在离我家仅3华里远的滔溪村狮公井。当时,老人已经八十多岁高龄,虽然饱经沧桑已鬓发霜白,清癯的脸上沟壑纵横,却也精神矍铄,耳聪目明,思路清晰,嗓音洪亮;作为一名因当过国民党军官曾经被长期管制的人员,他能审时度势,做到从容淡定,乐观豁达。因了颇具传奇的经历与其无可挑剔的人品,老人在我们当地崇尚传统道德的人们心目中,颇受敬重。
1998仲春的一天,胡子龙老人把自己撰写的一份3000余字的回忆录手稿给我看,希望我给他润润色。那是一份繁体竖写毛笔行楷手稿,简要记述了他从读书到当兵的经历。我对他记述随中国远征军赴缅甸抗日、后来被逼溃退野人山那段艰苦卓绝的经历很感兴趣;后来又多次与他交谈,启发他的记忆,了解到更多鲜为人知的历史资料和可歌可泣的动人故事。我为其中因政治倾轧而导致中国远征军第一次南出国门抗战遭受惨败的史实深恶痛绝,却对远征军将士精忠报国英勇杀敌的精神深表敬意,更被将士们在败退野人山后与大自然殊死抗争、与野蛮激烈搏斗、与邪恶做生死较量的顽强意志震撼着心灵,于是萌发了写一部纪实文学作品的念头。
我对老人说出了这一想法,他自然十分赞成,并且满怀期盼在有生之年能看到亲历的远征军故事整理成书,向世人昭示中国军人的伟大民族精神和不屈不挠的战斗意志,以传后人,以告慰远征军兄弟姐妹的在天之灵。
我又将创意告诉几个朋友,大家都很赞成,尤其是通俗文学作家钟连城表示,只要我的书稿达到出版的标准,就帮我带到广州出版社去,争取出版发行。我得到大家的支持后,创作热情陡然高涨,向学校请了两个月的创作假,并自费请人代课。在创作的过程中,钟连城给予我很多帮助,和我讨论书稿的构思框架、内容和技巧,书名《血祭野人山》也是他为我取定的,并且借了一些史料性的书籍供我参考。在他的帮助下,我比较顺利地将初稿写完,约25万字,后来又托他将书稿带去广州出版社,并代我签订了出版合同。签约后,根据出版社的意见,我又将初稿修改了一遍,将第三人称的叙述手法改为第一人称,并充实了部分内容。当时没有电脑,全靠用钢笔正楷边修改边誊写,为了赶在合同期限——1998年7月30日之前完成修改稿,几乎达到夜以继日,废寝忘食的地步。
但是,由于当时国内媒体对国民党抗战历史的正面宣传不如今天这样开放,该出版社对中国远征军入缅作战的史实报道也存在一定顾虑,所以未能如期出版。后来,虽然气候解冻,某编辑却压着稿子不做处理,几年中,经我与钟连城多次与之交涉,甚至敦促其将书稿退给我,都未作出切实答复,这一拖竟然就是十余年。
十多年来,我为自己花费了大量心血而写成的书稿被埋没、羁押,就像比疼痛还叫人难耐的奇痒,无时不撩拨得我莫名的苦闷彷徨,却又无可奈何。更为没能兑现对胡子龙老人的承诺而寝食难安。据说老人在弥留之际,还念念不忘这件事,却只能带着眷恋与遗憾于2002年与世长辞,享年八十八岁。
值得庆幸的是,该书稿辗转了11年之后,终于在2010年1月由广州出版集团花城出版社正式出版发行,以胡子龙为代表的一批中国远征军将士的民族大义终于得以昭彰。只是很遗憾,《血祭野人山——一个中国远征军老兵的自述》一书的著作者署名有张冠李戴之误。也许是巧合,也许是胡子龙们在天之灵有知使然,是年8月3日,正是中国远征军幸存者们68年前走出莽莽丛林野人山的时日,我在互联网上偶然发现了这一署名的错误。
这一明目张胆的侵权行为就像一只利爪,把我的奇痒撩拨得火辣辣地疼痛起来,于是我愤怒了,为了给自己艰辛的劳动成果讨个说法,决计走上维权之路。
我的维权行为得到了广大文学界的老师和朋友在道义上的大力支持。著名作家鲁之洛老师在第一时间里为我伸张正义,首先向侵权当事人打电话核实,批评其错误行为,接着向花城出版社负责同志反映情况,然后又在自己的博客上发帖揭露。花城出版社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出版该书,没有直接责任,可是该负责同志接到电话后,立即召开中层以上干部会议,表示一定要严肃处理这一剽窃行为,为原作者讨回公道,并通知当事人做好应诉的准备。
与此同时,我将该书创作经过和被侵权的处境等内容写成一份备忘录式的文字,贴在《武冈人网》文学栏目上,立即引起强烈反响。广大老乡网友除了跟帖从道义上支持我之外,还纷纷将我的帖子转帖在全国各大网站,还有很多朋友特意注册了当事人所在的网站,贴上我的帖子,跟帖敦促其改恶从善。一时间,声援我维权的热潮一浪高过一浪,以至在百度上一搜索《血祭野人山》一词,就有上千条声援我和揭露、批评对方当事人的条目。真可谓:公道自在人心,网络伸张正义!
在这种铺天盖地的讨伐声中,当事者一方招架不住了,很快和我取得联系,要求我立即去广州协商,尽快解决问题。
我应邀去了广州,了解到这次剽窃行为真面目:出面与我交涉的当事人有点冤大头之嫌,虽然他为了沽名钓誉不惜冒剽窃的风险很不应该,但是他以为另一个当事人征求了我的意见同意将书稿出卖,更没料到他付出的稿费我一分钱也没得到。这个年轻人敢于承担责任,向我赔礼道歉之余,愿意赔偿我部分损失。秉着与人为善的态度和得饶人处且饶人的道义原则,鉴于当事人知错能改的诚意,我放弃了与之对簿公堂的打算。承蒙花城出版社出面协调解决,将该书的署名权和版权归属于我,重新和我签订了出版合同、重新申报版权,并于今年2月通过修订,增添了胡子龙回忆录手稿影印件、序言和后记,以我的名义第二版第二次印刷发行,由全国新华书店经销。
知恩图报是人的良知。为了感激胡子龙生前传给后人一份弥足珍贵的精神遗产,告慰老人的在天之灵,在该书版权纠纷尘埃落定之后,我于去年8月底特意去了一趟他的故乡,向其家人通告了这件事,并且承诺出资为老人修筑坟台,刻碑纪念。清明前夕,我又回去具体落实了经费,并亲自用电磨为老人镌刻大理石墓碑。碑文为:“中国远征军战士胡公子龙之墓。” 联曰:“铮铮硬骨驰骋疆场,巍巍忠魂气贯长虹。”
(原载2010年4月18日《武冈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