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武冈资讯 武冈法院,医院内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案件

武冈法院,医院内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案件

武冈法院 2024-12-08 11:05
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病床前的调解“温情”满满

近日,武冈法院大路坪法庭前往稠树塘镇某医院,在医院内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案件,真正把工作做到老百姓心坎儿里,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陈某与何某于2018年相知相识,2021年10月登记结婚。因两人均系再婚,婚后未共同生育子女。
2023年1月,何某突遭车祸,造成一级伤残四肢瘫痪,丧失了自主行动能力。事故发生后,何某妻子陈某一直照料陪伴。为了陈某以后的生活考虑,何某主动提出解除婚姻关系,但因身体原因无法亲自去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经双方共同协商,由陈某诉请法院解决困境。
在与妻子陈某沟通的过程中,承办法官了解到何某事故发生后一直住院卧床。考虑到当事人的特殊情况,为减轻当事人诉累,经与双方当事人协商沟通后,承办法官决定将法庭“搬”进病房。
图片
病房内,承办法官详细询问何某身体现状,悉心听取双方当事人陈述,深入了解双方当事人的想法。在得知何某坚持与陈某解除婚姻关系,并表示其亲属将负责何某后续日常生活照顾问题,陈某愿意在困难时继续帮助何某后,承办法官从法理、情理、事理等方面释法析理,解开双方心结。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该案圆满化解。
法不容情,但法不外乎人情。这一起离婚案件背后是一个家庭的共同抉择,也是一场亲情的守候与付出。家庭是社会最基本的细胞,家事调解牵扯着方方面面,关系到家庭和谐幸福、社会安宁稳定。武冈法院将始终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坚持把调解贯穿到诉前、诉中全过程,通过“情与法”相结合,多元解纷,妥善化解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全力维护家庭和睦及社会和谐,努力让当事人在每一个家事案件中感受到司法的温度,用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
来源:武冈法院文:唐少勇、邓缘


阅读 195
分享到:
评论列表
暂无评论,期待您的精彩留言
发表评论

已输入0/200 个字!

关注武冈人网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