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日子,我去人才市场招工。当时有近二百人前来应聘,我却被一个学新闻制作与采编专业的应届生所吸引。在她的简历中写道,自己曾在某都市报实习做记者,且有多年制作校刊的经验,还专门参加过平面设计的专业培训。我想,一个堂堂大学生,招聘回来做美编,应该会很快上手的。
当天下午,虽有五个人来公司参加复试,虽然她的平面设计水平并不出众,但我决定录用她。我想,有良好的文字功底与专业的设计培训,到公司做个美编,应该不是问题。
我对她没有什么特别的要求,前一个星期,就是完全模仿《潇湘文化》报的风格进行排版,资料是现成的,版式是现成,也许是不用做任何思考,第二天她即交设计稿给我,除少数细节不大符合要求外,其他的,我都很满意。试用期的基本工资是1100元,另有生活、住宿补帖,还有奖金,如果照此速度发展,应该在实习期满后给2000元左右的工资并不过份。
其实我也是读过书来的人,特别是初到南方时,因为没有工作经验而处处碰壁,所以对应届生多了一些同情与怜悯。我真希望她能好好把握这个机会,在经济危机的不利背景下,尽快适应这份工作。
可到让她单独去做《华通人》、《小雨点》报纸时,却发现,模仿时的那种感觉荡然无存。不知是不是我的要求太高,总感觉她排出来的报纸像黑板报,或者说像路边的牛皮癣。
依照《劳动合同法》,如果试用期一个月不能适应公司的需要,公司应该辞退,以免产生一些不必要的麻烦。公司的法律顾问也告诉我,如果确实觉得不行,就在试用期快刀斩乱麻。
可我真的下不了这个决心,我总觉得她一定会非常优秀,再多给一点机会,一定能够胜任这份工作的。于是,我自己设法帮她规避劳动法,将先前签订的《劳动合同》收回,由其自己申请,改成实习,相关福利待遇不做任何改变。
老实说,她是一个可爱的女孩,感觉她也非常珍惜这份工作。公司不要求员工加班,可她为把报纸排好、排漂亮,每天加班很晚。但问题还是接二连三的发生,一是对设计工具不熟,不知道如何做版式效果,二是对文字敏感度不够,将正文的小标题与内容混淆不清,三是将客户提供的数据资料多处弄错,以致有上万元的货款可能无法收回……妻子责备我,办企业不等于是办福利院;朋友也说,人的能力是有限的,也许她其他方面很优秀,但不适合做平面设计,缘何要在一棵树上吊死呢?
上周六的上午,我不知从哪里借来的力量,最终帮她结清全部工资,打发走了。在她走时,也许是在怨恨我冷酷无情,或是觉得自己不再是公司的员工,说话等于多余,没有跟我说一句客套的话即匆匆离去。但我却非常内疚!内疚自己将一个刚走上社会的大学生支走,是不是有些过份?内疚自己为什么办企业后也像当年自己找工作碰到的那些老板一样,变得冷血?内疚自己为什么不在其入职之前就多加考察,如果没有加入潇湘文化,也不会有这些心痛?……真的,我很心痛。当她匆匆走出办公室的那一刻,我有种负罪的感觉。
有人说,也许今天的坎坷是她明天的财富,我衷心希望她在后续的人生里程中,一路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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