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接到母亲来电,东拉西扯聊了许久后,母亲不经意言道:你那不争气的平表哥又被抓进去了,算起来,他这是三进宫了吧。你姨妈又该扑天抢地了。
彼时,窗外阳光正好,冬日的阳光总给人无限温暖,像渴望中情人的手。
我的心像被一个什么东西叮咬了一口,有一丝微颤的疼痛,稍许,变成了麻痒,最后再复平静。
母亲那头挂断电话许久了,我却还一直怔怔的拿着,兀自愣着,不知道是放下还是就这样一直的拿着。
没来由的,心如湖水,恍若有人轻轻的放了一只纸船,在那静而清的水面上悄悄的浮动着,荡漾着。记忆在时光的水面上,晃晃悠悠,跌落起伏。
平表哥是我的二表哥,我一般都是叫“玉平哥哥”,常常惹来母亲的好一顿数落:要么就叫哥哥,要么就叫玉平,不伦不类。熟读《红楼梦》的小姨更绝:你干脆也学史湘云,也大着舌头叫一声“爱哥哥”吧!那时,我已十一二岁,却总还称得口齿清楚,至少还分得清“爱”和“二”的发音,小姨的提议自然是惹来一顿白眼,不过,在那时,心底里却依稀记得是有些许羞赧的。
肖家两位公子,大的温文尔雅,文质彬彬,一举手,一投足,无不流露出良好教养和绝世的风度。于我却是水中月,镜中花,离我触手可及,却又远不可望,成表哥大我十岁,我还只是懵懂少女,他却已是风度翩翩一青年,与他的感觉如同旧社会里深墙大院里丫环看少爷的感觉,美是美矣,却只能在墙角树后偷偷的观望,外带欣赏。
而和那个有着“混世魔王”之称的平表哥,感觉就完全不一样了,平表哥也称得上玉树临风,风流倜傥,只是他的潇洒中带有些许的狂妄和不羁,行事、做事又不按常情出牌,便博得了“混世魔王”的称号,他倒坦然接受,还自嘲:十年一觉青春梦,博得混世魔王名。
我自小寄居于外婆府上,自比林黛玉,养成了见花流泪,对月伤怀的忧郁性格,平表哥家离外婆府上尚有四十多地路,他却常常借故跑来,没事就和我玩泥巴仗,他的借口现在想来让人有点啼笑皆非,比如家里炸了点糍粑,给外婆外公送来尝尝;家里的青椒有得多了,送点给外公外婆炒血酱鸭,如此等等,不一而足,外公外婆也是极疼爱这个外孙伢子的,由着他把各种理由说的冠免堂皇,读了几年书的大舅摇头晃脑:这才是真正的“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吧!
有一次,玩在兴头上,平表哥一把拉过我,让我看他的眼睛里有没有什么特别的东西?我睁大眼睛,在他的脸上来来回回的看了好久,也没现他那本来就英俊的脸上再长出什么花来,他不死心,坏笑着把自己的眼皮高高提起,让我仔细看,一定要让我找出东西来,我傻傻的站在比我高出大半个头的他面前,极为认真的在他的脸上慢慢摸索,生怕漏过一寸角落。
他早已笑的在地上打滚,指着我的鼻子说不出话来:你。。。你这个天下第一的笨笨,真是笨到外婆家里了,我的眼睛里不就是有你这个小狗狗吗?那个小狗狗现在正是在看着我么?你再看看,再看看,是不是有个狗狗啊!
说了半天呢,这厮在捉弄我呢!
当然,他也没捞到什么好处,除了挨了我好一通粉拳绣腿外,还吃了外公的一记“一指弹,”脑门疼了好几天。
哼!谁让你说我是小狗的。
(二)
姨父家在城步,在当地,也算得上富庶人家,二十几年前,许多人还在住平房,他们家已经住进了两层楼的楼房,姨父家四个兄弟,合伙起了一幢当时称得上“气派”的楼房,有点像学校里的教学楼,居然有长长的走廊,两边再用杂房围起来,形成了一个差不多有两个蓝球场大的四合院,院里种了不少的果树,记忆中,桃树和李树是最多的,还有板栗树,我最爱的,要属那一个葡萄架,以及葡萄架下那些石桌石椅,成表哥在两颗树之间扎了一个藤条编织成的秋千架,那上面可没少留下我的口水呢!因为经常的情形是:我躺在上面,盖着从树叶间倾泻下来的斑驳阳光,流着口水,睡着了。
因为那个院子的诱惑,使得去姨父家成了我小时候最快乐的梦想,只要说起去“白塘”,跑的最快的一定是我,走在最急的也一定是我。可是总不能老赖在他们家不走吧。为此,我和平表哥想了好多主意,有一次,我竟然为此得了一场大病,险些没了小命。
家里亲戚的生日多在腊月,大舅是腊月二十三,小舅是腊月二十六,姨父是腊月二十八,一般的情况是:二十三那天,平表哥和家人赶到外婆家,等过了二十六小舅的生日,才回。等到二十八,我再和大舅小舅一起,去姨父家为姨父过生日。这已经成了惯例。
那一年的腊月里下起了漫天大雪,从腊月十几开始下,到二十三那天,已经是一片北国冰封景象。天地间只剩下了一种颜色,那就是触手可及的白色。因为是寒假期间,平表哥和成表哥早早的就来到了外婆家,我们堆雪人,打雪仗,天地间因为有了我们的笑声,似乎连雪花也变得有几分温暖了。
二十六的下午,生日饭吃完后,已经是下午四点多钟了,姨父带着两位表哥准备回去了,临行前,问我要不要先和他们一起过去,我自然是一万个点头同意,可是外公不许,说天气太冷,路上又滑,还是等两天再和大部队一起去。老祖宗开了口,就连姨父也不敢再为我争取了,更加别说那两位表哥在那儿急得抓耳挠腮的了。
我心里头的那个失望加失落啊,用北方话来说就是:拔凉拔凉的啊!可是,就我那小胳膊,能扭得过俺外公那大腿吗?肯定扭不过!
送走了姨父一家,我一个人缩在火炉边生闷气,也没人管我,都知道我想去姨父家,可是,最高权威人士没松口,大舅小舅也没奈何。
就在我昏昏欲睡的时候,一个细如蚊子般的声音把我惊醒了:芳,芳妹!
是平表哥。
他正缩头缩脑的趴在窗台上,朝我招手呢!
我瞪着眼睛看着他,你不是已经走了吗?怎么又回来了?
快点,快点,跟我走,我特意回来接你的,我爸和我哥在大路那边等着呢!
可是。。。可是,爷爷不准呢!(我从小就管外公叫爷爷)
没事的,反正后天他们也要去的。你快点啦!
不知道是不是被火熏的迷糊还是睡的迷糊,反正我就身不由己、糊里糊涂的跟着平表哥就跑出了家门,全然没有考虑这样做的后果,倒是我那大我五岁的“混世魔王”肖玉平表哥居然还不忘在桌子上歪歪扭扭的留一纸条:我接芳芳去我家了。
我出门时,穿的是外婆做的千层底子的土布鞋,一路上,吃尽了苦头,不要说那鞋子有一千层底,就是有一万层,也被雪水浸透了。尽管天寒地冻,冷的我一路打喷嚏,可是因为走在两大帅哥之间,那一点点的寒意似乎也变得稀薄了。
到了姨父家,我已经冻的说不出话了,害得姨妈一家丢开所有的事,先围着我忙开了,姨妈煮姜水,姨父生炉子,平表哥帮我用滚烫的盐开水烫脚,饶是如此,晚上我还是发起了高烧,第二天躺在床上吊了一天的盐水,等到第三天,外公带着一帮大部队来到姨父家里,看着那个如雨打梨花、可怜兮兮的我时,满腔的怒火全化作了无奈和心疼,哪里还顾得上治我私离家门之罪。
开春后,在外公的寿宴上,大舅把我的惊世之举大肆渲染了一番,小姨大笑:芳姑娘,你这么喜欢住你姨父家,干脆,给他做女儿算了吧!省得天天想歪点子,再病一场!
我白眼一翻:哼,才不呢!我给姨父做了女,我妈就没女了,不干!
小姨再笑:那。。要不,就做媳妇吧,老大,老二,任你挑!
一屋子的人哄堂大笑。
我也在连羞带忿中抿着嘴唇悄悄的笑了。
(3)
平表哥自小天资聪慧,能唱会跳,能言善辩,只是聪明反被聪明误,一身灵气全用在了歪门邪道,他是最早南下淘金的那一批人,想必在浪海浮沉的打工潮中也喝了不少苦水,最后走上了开发廊,当鸡头的黑路,我只不断的从母亲口中听说他一次又一次被抓进去的消息,还听说,他身边的女人比他衣箱里的衣服还要多,每次,母亲总是以一声叹息结束我们的聊天,当然,最后也不忘调侃我一下:怎么样?是不是在庆幸当初没有嫁给你的平表哥吧!
我淡淡的笑。
嗅青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