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晚上,我在网上看到:6月15日凌晨5时10分,一佛山籍运沙船违规操作驶入非主航道撞上桥墩,导致325国道广东佛山九江大桥桥面部分断裂,交通中断。
我将这则新闻发短信告诉远在东北出差的弟弟。他回信:“是啊,又要花好多的钱呀”。短短的几个字,无意中道出了弟弟和我不同的职业思维方式来。
我是一位工程技术管理人员,想得比较多的是一个工程的质量、安全和管理,想到的是“补桥”的工期长短和难度,以及事故背后的安全隐患、违规违法行为、管理失职等方方面面。
弟弟是个地地道道的商人,也是一个比较成功的商人。面对这样的事故,他想到的是这又给国家带来了好大的损失,给人民带来了好大的痛苦。
仔细分析每次的事故原因,我们不难看出:人为因素造成的事故实在是太多了,其实好多的事故是完全可以避免的。不说别的,就说武冈5.22农妇殷小云在派出所之死事件吧,只因不愿再交10元的“市管费”,与市管所人员发生冲突,被带进派出所,几个小时之后就死在派出所。这么小的事情难道非要用生命和鲜血作为代价才足以解决?事故后的费用又是10元的多少倍?难道只有用生命和鲜血作为代价才能教育和警示人们?
也许是一个人的职业原因吧,职业不同,思维方式也不同。但是尽管如此,干任何事情我们都不能只用职业思维方式来指导我们的行为,干伤天害理、损害国家利益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的事情是一定要付出昂贵的代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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