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基斯坦一位父亲亲手杀死三个女儿
谁都有权利生孩子,但谁都不能否认家庭经济状况对孩子影响很大
生孩子是自然冲动,是天赋权利,没有人可以剥夺这种权利
“穷人生孩子是不负责任的行为吗?”,或者说,“穷人生孩子是不道德的吗?”,这是两个很敏感的问法。不管何种理由,只要回答是“不负责任”、“不道德”,那么可能都会引来责难,“这么问是要剥夺穷人生孩子的权利吗?”,乃至于,“穷人就不应该存在在这个世界上吗?”
生孩子当然是一种天赋权利,是一种自然冲动,没有任何人可以剥夺这种权利。如果真因为穷人无法让孩子过上幸福的生活,而实行“生育资格制度”,那么这种类法西斯的手段结果注定是悲剧的:寻租、动荡,人口结构恶化等等。凡是妄图设计出“幸福社会”的想法,都可以算作哈耶克所说的人类“致命的自负”,是没有好结果的。
但既然承认生孩子是所有人的天赋权利,那也得承认这种权利下孩子不平等的现实,当这种不平等的程度达到一些孩子被百般呵护、精心养育,一些孩子却生而缺养、父母不陪伴在身边、乃至被父母恶毒对待时,我们就不该回避“生孩子要负责任”这一问题。
然而从孩子视角来看,出生何种经济水平的家庭,很大程度决定了未来
很多地区穷困家庭生了孩子,但却无法提供良好养育孩子的条件
“作为穷人的孩子,我想说更希望自己没有被生下来。”
这是很多人都听说过的一句话,当穷人的孩子在感慨成长之路有多艰辛时,他们往往会说这话。家庭的穷和富,对孩子成长影响有这么大吗?不少人提出,“穷有穷养,富有富养”,并不是说穷人家的孩子就一定不能好好成长成材,而含着金钥匙长大的富裕家庭孩子也未必人生一路幸福。很多人还指出,上了年纪的国人,普遍都经历过生活穷困的时期,但很多人都奋斗出来了,变成有为之人。而且所谓“穷且益坚,不坠青云之志”,物质生活的匮乏,不代表一个人未来会一无是处,精神方面的财富才是最宝贵的。一些人认为,“穷人的孩子不希望自己被生下来”是不适应社会竞争,没有志气的表现。
话是这么说,但从统计学上来看,很多数据都指向了一个事实,穷人家庭出身的孩子,尤其是来自特别穷困地区的孩子,将来依然多数都较为穷困,而富裕家庭出身的孩子,将来大多过得比较好。这就是所谓“穷困的循环”和“富裕的循环”,不仅中国有,美国乃至世界很多地方都有这样的现象。
那为什么穷苦人家的孩子难以改变自身的状况?很大程度上是“贫贱家庭百事哀”,穷人家的父母缺少养育子女的技能,养育子女的时间,孩子得不到很好的养护和教育,何谈改变人生呢?
不能为孩子提供理想未来的生育策略,的确存在道德困境
穷苦人家孩子不能很好地成长,不能全部怪政府
美国黑人贫民聚集区的孩子,他们也很难进行“垂直流动”,改变自身所处的阶层
一些人认为,“让穷人生不起孩子,让穷人的孩子得不到教育,是整个社会的耻辱。”从某种程度上来说,确实如此。而且不管是社会还是政府,都应该知晓,把资源投入到穷人孩子的养育上,如果做的好,回报是巨大的:穷人孩子成材后,能反哺家乡,改变穷困的面貌。
然而问题在于,政府和社会能做的,至少在现阶段来讲,是有限的,不可能像加拿大这样的地方,生一个孩子,政府会提供很多的养育资源,而且即便如此也不可能完全弥补穷困人口相对富裕人口在见识、社会资源方面的劣势。哪怕是美国这样的地方,靠着政府投入,穷苦人家的孩子想摆脱出身的阶层也并不那么容易。
“生而不养”在贫困地区一种常见的生育策略,这确实是一种主观选择
更何况,很多农村穷困地区的人在生育孩子时,就没怎么想过一定要给孩子提供一个美好的未来。从一些生育行为来看,确实如此,比如一定要为男孩生多胎,比如年纪才十来岁的时候就早早生育,很多人也不考虑避孕行为。这都是对生育以及以后的养育没有特别上心的表现。更有甚者,有些人甚至把生育作为养活自己的策略,如今年年初有个报道,说四川一对农民夫妻20年生11胎,自称“存钱不如存人”,生孩子居然是为了拿低保,甚至拿孩子作为要挟要求当地政府给各种补贴。
这样的生育行为,很多都是一种主观选择。这些父母是否考虑过,他们这样的生育策略,会让孩子一辈子也摆脱不了穷困的状况?很值得怀疑。
四川一对农民夫妻20年生11胎
城市相对富裕群体对孩子的殚精竭虑,放大了“生而不养”策略的道德困境
相比之下,城市相对富裕的群体,做出生育决策时要谨慎得多,大多人即便有生二胎的条件,也不敢多生,生怕一个孩子都养不好。而孩子出生之后,往往都为孩子操碎了心——给孩子最好的奶粉,最好的医护条件,最好的教育,甚至经常为孩子尽到了过头的责任。
这种对孩子的殚精竭虑,某种程度上放大了农村穷困阶层对孩子“生而不养”策略的道德困境:如果说城市中产阶级对孩子的做法叫做负责任,很多农村人对孩子的养育策略,能够称得上负责任吗?
一个好社会,不该容忍“生而不养”的现象
加里·贝克尔:穷人生孩子是把孩子当作了“耐用生产品”
穷困群体“生而不养”的策略,尽管是一种主观选择,但也有着很深刻的经济社会原因,事实上城市有产群体对孩子精心养育也不过是最近一二十年的事情,他们在小时候也经历过有很多兄弟姐妹,等同于“放养”的时代。
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加里·贝克尔曾经解释过这种现象。他认为,孩子可以被视为一种家庭需求的特殊“商品”,不同家庭对这种“商品”的定价是不一样的:对于城市有产家庭来说,家庭抚养孩子的目的是希望从孩子身上获得精神收益和心理满足,就像购买耐用消费品(如高级音响、汽车)那样,孩子茁壮成长成材,会给父母带来很大的快乐,因此在孩子身上投入的抚养费用要大于父母期望从孩子身上获得的物质回报,即这种爱是不计较代价的;而欠发达地区的穷困家庭则正好相反,他们并不期待从孩子身上收获多少精神满足,而是把孩子视作耐用生产品,在孩子身上投入的抚养费用要少于孩子将来带给父母的收益,换句话说,即期待生孩子能带来经济收入,给他们养老。
这就是两种生育策略会有重大区别的根源,但这跟社会经济条件息息相关。
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加里·贝克尔曾对富人和穷人的生育策略有过精辟的解释
一个有同情心的社会,应该致力于解决“穷人孩子无法改变命运”这一问题
现在,为什么穷人和富人在生下孩子后的养育策略往往有这么大的区别,可以得到解释了。但这并不是这一现象就该存在的理由,从孩子的视角来看,生于不同经济状况的家庭意味着人生路线的巨大差别,这是不应该的。人类的同情心希望所有孩子在起点得到尽量多的公平,当然,不是柏拉图笔下那种把孩子生下来就交给国家的绝对公平,谁也不能否认富裕人群有给自己孩子提供更好条件教育的权利,但至少,我们都希望能让穷人的孩子生活在“能有办法改变自己未来”的环境之中。
对于这一点,不仅政府应该清楚了解,贫困阶层该意识到,城市有产阶级也应该认识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