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取消野蛮的户籍双轨制
7月30日,国务院正式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人为的城乡分隔的户籍制度,总算“寿终正寝”了。始于1958年,将公民人为地划分为城市居民与农村居民的户籍制度,不仅将公民钉死在固定地,阻止人员流动,比野蛮的奴隶制并不逊色。这种禁止流动的户籍制度,说其是对农民最不公平的恶政,一点都不过份。《意见》规定,将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纳入社区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把进城落户农民完全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在农村参加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规范接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并落实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和异地就医结算办法,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加快实施统一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总算让农民看到成为正常的社会人的希望。《意见》明确规定,农民不仅可以依照规定条件在城镇落户,还可以保留土地使用权等权益,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也算给了农民一点点“反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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