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犹如此--减法人生
“十一”期间搬家,妻子望着那三个书柜,问:“这些书怎么办?”
我略扫视了一下,书柜里差不多四分之三已是儿子的书了。儿子用的书,大半是妻子买的,在这点上,妻子从来都不手软,连书柜的空间也毫不吝啬。我那点可怜的书在几次整理后,被挤在最不起眼的地方。
其实,这些书也大多无用了。我也很少时间在家,于是我说:“儿子的书,留着。我那些,挑一挑,大部分还是扔掉吧。”
我曾经办过电脑培训学校,所以留下了大量的电脑书籍,大多版本已过时,肯定是要扔掉的了。只是好些书还是新的,当年雄心勃勃自学,几乎涉及电脑的各个方面,而后自己并不从事诸如软件编程,网络开发,计算机维护等工作。看着这些还崭新的书,我不禁苦笑。打开扉页,还能看到自己龙飞凤舞的签名什么的,这是我的一个小小习惯,每购一册书,必在扉页上注明:X年X月X日购于X地。现在看来,很有国人“到此一游”的意味了。
我的专业是机械工程模具设计,自然有一些这方面的书了。当年办学,我亦曾开设过这门课程。好处是把大学里面没有学透的东西,终于弄通了。那几本厚厚的模具手册我都翻来覆去地读过好几遍,书页的空白处亦留下不少的读书笔记。摸着这些略显陈旧的大部头,还是不忍丢弃。
至于其他用来消磨时间的读物,一并撤掉,也算是应景当下的“裁员风暴”。这样,就只剩下为数不多的几本了。
这是我的第五次弃书行为了。大略我有一种这样的追求,喜欢过简单的生活。相较于那些“终生只恨聚无多”的人来讲,我的人生更象是在做减法,这是合乎自然规律的。当我们赤条条来到这个世界,每过一天,我们的生命便消逝一天,最终还得赤条条地离开。《红楼梦》里一首“好了歌”道尽了这一切,只是世人有几个放得下。
我的第一次弃书是高考那阵,那是一次无心之过。高考前一个星期,决定轻装上阵,于是把书桌上那如山的复习资料彻底清了一遍,除留下极少数一些外,全部通通打包存放在一个老师那里。高考完毕后的“胜利大逃亡”使我忘记了此事,直到半年后的某一天才又无意中忆起,而此时,我已身在千里之外的异乡校园了。当然,这些书是不要了,也不后悔。有什么可以后悔的呢?和这些东西关联的太多是高三那沉闷紧张的学习。
第二次弃书是大学毕业的时候。四年里学了那么多的课程,有用的,无用的;有趣的,无趣的,是真正做总结的时候了。如候鸟般定期来校园收购废纸的老头们早已虎视眈眈,磨刀霍霍。遍地狼藉,乌烟瘴气,在这种大氛围下,我也潇洒走一回,日记和情书是舍不得丢掉的,而丢掉的东西里面除了教材资料外,还有一大堆诗刊杂志什么的。呵呵,穷浪漫啊!才子佳人,白衣卿相,很是“酸”了那么一阵子。
第三次弃书是从南京南下广东打工。还记得那时的心情,身已在南下的列车上,心中却在不停地想:这样做值不值得?一种很矛盾的心情,几次欲改变主意中途下车。自然也留下一些东西郑重地交给舍友保管,总以为自己某一天会回来的。然而这一去就是十年,越挣扎,越发离南京远了,而终于在另一个地方定居下来。十年的沧桑变化是,我以前住过的宿舍,工作过的工厂荡然无存,代之而起的是一个崭新的社区,人事多已湮灭,几乎找不到当年认识的人,自然那些委托舍友郑重保管的东西也就烟消云散了。这里面有爱情长跑中的全部情书,以及多年写下来的几十本日记,殊为可惜!感叹之余,更坚定了我的减法人生信念:
“人生就好比手里握着的一根烟花棒,不断地燃烧,发散美丽的焰火,我们永远只能看到当下的美丽,而那逝去的,是真的没有了,这根烟花棒终有烧尽撒手的时候。”
第四次弃书是一段凄凉的记忆。丢掉的不是我的书,我已无书可丢,丢掉的是妻子的书。妻子是个喜欢积聚的女人,所以带着她的一满箱子书,我们辗转于南粤大地。我们租住简陋的房子,过着极为简朴的生活,唯一的信念是挣钱,存钱。彼此的家庭都不怎么样,也算得上是白手起家了,其中苦中作乐的一件事就是烧书煮面条吃。每每疲惫不堪地很晚归来,妻子会为我做一碗面条。那时,还没有后来的液化气,电磁炉这类东西,就是有,估计也用不起。我们两人都上班,烧个煤火也是熄的时候多。于是终于找到一个好办法:烧书做面条。其实,书不仅经读,还很经烧,这是很有技巧的,一页页地撕开来,扔进火里,三四十页左右就可以把一碗面条煮熟了。就这样,妻子的一整箱书烧了不少时间。想当年,秦始皇焚书只怕也是费了一番功夫的。
每每看到一些专家学者的介绍或采访,总是背倚一个巨大的书柜,里面整整齐齐地塞满了厚厚的“砖头”,令人望而犹生高山仰止之意。对比一下,我对书的态度可以说是不太恭敬了。只是此“陋习”却无法改变,并且正契合我的减法人生理念。电脑及网络的普及让我有一种如释重负的感觉。我多半在电脑上浏览群书,随看随删,就如当年屡屡弃书的行为一样。所以,我的电脑总是很“干净”的。
持节云中说:纵使我不弃书,这些书终究还是会被抛弃,被毁弃的。自从造纸印刷术发明以来,又有多少书能够经历千年,百年而流传到今天。即使流传下来,其珍贵也不在于它的内容,而在于它的稀缺性。正如瓷器,本来是一种很大众化的器皿,因为易碎的缘故,几百年前的瓷器鲜有能完整保存到今天的,所以动辄拍卖出上百万,千万的天价来。而它的作用原只不过是用来吃饭和喝水而已。
书犹如此,人何以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