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助养老”企盼政府的规范和支持
◎湖南 /林日新
在养老机构无法满足需求,农村独居、留守老人日益增长的情况下,部分地区开始尝试互助养老:让老人们集中居住,在生活上相互照料。这种模式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村养老资源紧张的态势,但急需明确的法律规范和政策、资金的进一步支持,同时也需要完善管理和考评机制。 (11月23日《人民日报》)
据悉:2013年中国大陆60岁以上人口首次超过2亿人,占比达到14.9%。预计2030年将达25%左右,到2050年左右,老年人口会达到4.4亿人左右的峰值,约占总人口的三分之一。在这个银发如潮的社会,养老问题成为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社会问题。可喜的是我国城市已逐步建立起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会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服务社会化格局。在城市,不仅老年公寓、福利院、敬老院的建设已初具规模,老人俱乐部、老年大学等也遍地开花,为城市老人的健康生活创造了舒心、温馨、安心的环境。让大多数城市老人“老有所依、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成为现实。
可是在农村,因受客观条件的限制,并没形成一个比较完善的养老体系,养老一直还处于自发无为的状态。虽然近两年,政府投资也修建了不少的乡村养老院,可有资格住进的老人,只限于无依无靠的“五保老人”;个别乡镇里还建有“民办养老院”,但那昂贵的养老费又让贫困的农村老人望而却步。因此,农村大多数老人仍然过着千年不变,清苦孤寂的生活;有的到了本该是安度晚年的时期,还要赡养比自己更老的父母;有的还要为下一辈或下下一辈人操劳。“老而不休”是农村老人最普遍的现实,“养儿防老”早已承担不起农村的养老之重。
在这种语境下,河北邯郸肥乡县的“互助养老”模式无疑让人们眼前一亮。何谓“互助养老”?就是让老人们集中居住,在生活中相互照料。让年轻点的照顾年老点的,身体好的照顾身体弱的,各自取长补短,形成一个共同生活体……这种模式是养老方式上的一种创新,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村养老资源紧张的态势,值得全国各地借鉴、学习和推广。
但是,据记者报道,这种养老院里既无专门的看护人员,也没有全职的厨师、清洁工,完全靠老人们抱团互助……这就需要政府宏观调控,在以下两方面进行改进:一是法律上的规范:老人们精力有限,自我管理能力不够,很多事情心有余而力不足,当遇到涉及服务内容和服务方式,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意外伤害责任认定和争议方式等问题时,应该如何处理,还没有相关政策和法规。因此急需政府出台明确的法律和政策加以规范,完善管理和考评机制;二是资金上的支持:“互助养老”虽然是民间自发的行为,但也是为政府解决养老问题,政府应该在资金上给予必要的支持,以便把农村养老规模做大做强,让它能惠及更多的农村老人。2015、11、24《徐州日报》
免责声明: 本文内容来源于林日新 ,不代表本平台的观点和立场。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注册用户自发贡献,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武冈人网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不拥有其著作权,亦不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本站中有涉嫌抄袭的内容,请通过邮箱(admin@4305.cn)进行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