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烈要求开除打人凶手陈海峰开除公职和赔偿我医疗费等经济损失的报告
我叫刘月纯,男,汉族,1974年3月11日出生,住武冈市马坪乡铜盆村18组12号。因2014年11月24日,由乡人大主席李华带队到我家搞计划生育,当时我不在家,乡干部和村干部等十几个人强行抓着我妻子在一份材料上按手印,待我得知后去村书记家时,乡干部就在刘厚干家饮酒作乐,其中一位乡干部张秘书就对我说:“按政策你得交罚款15万元,减半收取也得交8万元”。一会儿又说最低得交2万元,我说没有钱,等我给你们去借5000元交罚款行么。而乡干部不理睬就走了。
2014年11月25日,我主动去找乡干部把计划生育罚款处理好,而乡干部都将门关上,不肯理我,并有乡干部就要坐车外出,这时我就去大门前,对乡干部说:你们不能出去,我是来主动处理问题的,在我拉大门的时候,一乡干部将我紧紧抓住(抱住),陈海锋就冲上来对我拳打脚踢,将我打倒在地,此时6-7人就一拥而上在我身上拳打脚踢、脚踩,身体多处受伤昏死过去,当我醒来时,才知道自己在乡医院治疗,并绑着绳子。
2014年11月26日,因我身体多处受伤严重,全身疼痛难忍,就转入武冈市人民医院进行治疗,27日我去找乡政府要求付医疗费未果,就只好门诊治疗,用去医药费3000余元。
2014年12月11日乡派出所骗我去处理乡干部打伤我一事,当我到派出所时,派出所的人在没有任何手续时,非法将我直接送去拘留所进行行政拘留五日。
综观以上事实,作为人民的公仆、国家干部,本应该是为民办事,为人民服务。而马坪乡以陈海锋为首等6名乡干部目无党纪国法,道德品质败坏,以权势压人,欺压人民群众,故意殴打群众,使主动接受计划生育处罚的刘月纯受到了陈海锋等人的严重殴打,身体多处损伤,并经司法鉴定为多处软组织损伤,在群众中造成了极坏的影响,严重侵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象这样干部陈海锋等人与黑恶势力又有何区别呢?因此,为严肃党纪国法,依法保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严惩党员干部中的败类,打击黑恶势力,强烈要求对陈海锋等打人凶手清除处理,并赔偿我医疗费等经济损失200000余元。
人民公安是依法保护人民群众利益的,维护社会稳定,严厉打击违法犯罪为己任的,而马坪乡派出所,不但不公正执法还徇私枉法,并伙同马坪乡干部欺压百姓,在事实不清,程序违法的情况下,将刘月纯以处理乡干部打人一事骗到派出所进行拘留,严重侵害了刘月纯的人身权利,使其名誉精神遭受了极大的损害。因此,特请求上级领导追查办案人员的责任,并责令武冈市公安局给予赔偿。
报告人:刘月纯
2014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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