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05年,火星,动物平等最高级法院。
“下面我宣布前火星主席李飞虐死一只花蚊子一案的最终庭审结果,根据《火星动物平等法》第438章第740条之规定,判处李飞有期徒刑250年,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括弧,其服刑期间不得有任何动物前去探监,否则严惩不贷。括弧完了。至此,历时长达911天的弹劾主席案胜利地落下了帷幕,获得了圆满成功。喔耶!”随着那个锤子的最后一击,李飞觉得眼前一片茫茫皆不见。
法庭内,除了李飞昏厥在被告席上外,其余的动物中,有的流下了眼泪,有的流下了鼻涕,还有的流下了口水。法庭外,那场景是相当壮观,动物如海,锣鼓喧天,鞭炮齐鸣。鸡在飞,狗在跳;鸭在嘎,猪在叫。鸟儿在清唱,唱得响亮;鱼儿在闲游,游得舒爽。
被李飞虐死的花蚊子的律师吴惜文在案后的新闻发布会上如是说:
“这是非人类第一次战胜人类的伟大壮举,也将是非人类保护委员会发展进程中的第一块里程碑。这块碑的质地不错,乃上古时期我们的祖先还生活在地球上时湘西南一个名为武冈的古城旁边一所出了无数才子佳人的名为洞庭中学附近的一处名为法相岩的著名岩洞内深处的一块经过亿万年演化而成的石钟乳千锤百炼而成。(此时,吴律师已气喘吁吁,心里无比郁闷地说:‘TMD!这是谁给我的发言稿?话这么长!’)
对于像李飞这样的看上去人模人样,其实他以‘等我死后,哪怕它洪水滔天’为座右铭,而且他精通易容术,伪装得太好,又精通遁地术,隐藏得太深。使我们看不到他的真面目,有道是‘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人心之不可测由此可见一斑。我个人认为,判处他250年算是最轻的惩罚了。
因为他虐死的是火星上最后一只蚊子,而且是母的,更何况是极具研究价值的花蚊子。其花色正引领着火星的时尚大潮流。这使多少酷男靓女失去了浪漫生活的方向,我们现在不得而知。
我们观察发现,我的当事人花蚊子身上有被告李飞的指纹、掌纹和脚纹,可笑的是,居然还在泪水。
鉴于此,我们用重金请了火星最具权威的纹路鉴定专家吴爱文先生鉴定过,不仅其纹路是被告所留,更令我们震惊的是,其指力竟与传说中的‘一阳指’有着惊人的相似!其掌力竟与传说中的‘金刚掌’有着惊人的相似!其脚力竟与传说中的‘无影脚’有着惊人的相似!由此可见其狠毒程度。我在法律界风风雨雨坎坎坷坷起起落落几十年来,见过狠的,但没见过这么狠的。其泪水,我看多半是为了掩人耳目,以博取不知原委者的可怜与同情而故作姿态罢了。
顺便介绍一下,吴爱文先生乃在下家兄,他在纹路界混,我在法律界混,混得都还不错。
我衷心希望诸如此类现象不要再重演。我们的祖先已经毁灭了一个地球,现在的地球是黄沙一片,没有一滴水。昔日的灯红酒绿,如今的荒土寒丘。唉!真是‘球’事不堪回首啊!‘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唉!前车之鉴,后事之师。One World,One Dream。同一个世界,同一个梦想。让我们共同构建一个和谐的火星,祝愿火星的明天会更好。
另外,既然是发布会,请大家去发布会后勤处领取布料,美人可以领到一匹3000多年前从地球上带来的杭州产的上乘的布料。请大家不要拥挤,按照‘红灯停,绿灯行’的交通规则,不然挤到谁、踩到谁、撞到谁都不好。(结果,参加新闻发布会的女性中面容较差的领到的是下乘的布料,后来后勤处的负责人强调‘美人’和‘每人’的不同点和相似点以证明吴惜文律师所言并未使大多数人联想到那个又卖矛又卖盾的远古的故事。)
最后,谢谢大家的采访和支持。”
第二天,火星大大小小几千家媒体及报刊杂志不约而同地报导了前火星主席李飞虐死一只花蚊子的详细内容。霎时间,火星各地举行了各式各样的庆祝活动,举“星”同庆。其盛况真是千年难得一遇,比886年前地球动物迁移至火星上时举行的庆会有过之而无不及。
欢庆之后,火星人类界非人类界给花蚊子举行了旷古绝今的葬礼,其情其景惊天地,泣鬼神,草木亦为之含悲。花蚊子的遗体安葬在九宝山。之前由老林寺的得道高僧为其超渡亡魂。其墓前有王羲之第N代孙王怜花的亲笔碑文昭昭如日月:倾国倾城无对无双花氏之墓。墓碑两侧有火星现任主席钟不飞亲笔题写的对联:生得伟大;死得冤屈。
往后,来此祭奠者络绎不绝,车如流水马如龙。
然而,事情并非如此。
其实李飞是花蚊子的主人,亦是朋友。花蚊子称李飞为“飞哥”,李飞称花蚊子为“小花”。二者每天如兄妹般关爱,如影子般相随。
小花穿着斑斓的衣裳,为飞哥唱歌、跳舞、弹琴。其歌喉胜似花卿(杜甫《赠花卿》:“锦城丝管日纷纷,半入江风半入云。此曲只应天上有,人间能得几回闻?”);其舞步胜似公孙大娘(杜甫《观公孙大娘弟子舞剑器行》:“昔有佳人公孙氏,一舞剑器动四方。……绛唇珠袖两寂寞,晚有弟子传芬芳。临颍美人在白帝,妙舞此曲神扬扬。……”);其琴技胜似蜀僧浚(李白《听蜀僧浚弹琴》:“蜀僧抱绿绮,西下峨嵋峰。为我一挥手,如听万壑松。客心洗流水,馀响入霜钟。不觉碧山暮,秋云暗几重?”)。
飞哥乐不思蜀地生活着。但是,光阴如反掌,小花慢慢地老了,韵光不再。生命终结的时候,无限凄凉地对飞哥说:“主人or飞哥,今生跟着你,我实现了我的‘蚊’生价值,我无怨无悔。此时,我多么想为你再唱一支歌,再跳一个舞,再弹一曲琴啊!可是,我要走了。轻轻地,我走了,正如我轻轻地来。没有我的日子里,你要好好珍惜自己。”说完后,溘然长逝。
“小花!小花!你醒醒!你醒醒!你为什么要离我先去?!为什么?!为什么?!我从小和你相依为命,肝胆相照,现在让我白发人送黑发‘蚊’,你叫我今后怎么活啊?!”飞哥双手捧着小花的遗体,泪落如雨,泣不成声。
怀着极其撕心裂肺断肠的心情,飞哥写下了哀绝千古的《佳“蚊”歌》:“南方有佳‘蚊’,绝世而独立。一顾倾‘蚊’城,再顾倾‘蚊’国。宁不知倾城与倾国?佳‘蚊’难再得。”
飞哥入狱后,不吃不喝,不拉不撒,整日沉浸在失去小花的苦痛之中,最后郁郁而终。
后来,有好事者发现了飞哥的遗嘱。上面赫然写着用鲜血凝成的大字:“Dear小花,生死两茫茫。君在,我亦在;君亡,我亦亡。君既已去,遗我悲楚;生亦何欢,死亦何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