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在网上看到题为《妒火攻心就是不义——对鲁之洛先生〈奇文共欣赏》提几点质疑》的文字,觉得在互不了解的情况下,误解难免,大可不必多话。今天从网上知道此文出自刘大华先生之手,觉得该说几句了。
是的,我在网上写了一篇《对名家序文〈一方山水一方情〉的语病粗诊》的文章。十分明确,指出的是谭谈序文的语病,没牵涉序文的内容,更没牵涉书的内容和它的作者。而大华先生的文章,十分明确指责我之为文是“不义”的“妒火攻心”。
如果指的是“妒”谭谈,并没有“妒”的道理。谭谈与我都是当代写作者。是的,他“官”大我一级,但这是文艺界的头儿,严格地说并不算“官”,只是工资高一点,从整个文艺大家庭来说,难说谁高谁低,有什么可“妒”的。从写作上来说,他有他的丰硕成果,我也有我的一大摞。至于作品的好与坏,如果不是速朽之作,得等世人慢慢评说,自有公平、公正、公道。不必我急着在安然享福的年月来“妒火攻心”。
如果指的是“妒”谭作序的书的作者刘某人,那就更没道理了。我和刘虽有初识,但并无接触,他搞他的写作,我享我的余年,毫不相干,即使我一时喝醉了,糊涂了,也不会糊涂到不相干的人事上去。
我写那篇关于谭的评论,时隔这么久了,本已成为历史陈迹,你刘大华先生又翻出来,目的是什么?为了一篇文章,你专门在新浪上开一个博客,真是用心良苦。光明正大的人开博客,总会用真名,也会比较详细地介绍自己,而博客上你的信息,只是一个“男”字,其他一律从略。
要骂要讽,要做君子,就要敢于亮出自己嘛,遮遮掩掩就不是真君子了。
免责声明: 本文内容来源于鲁之洛 ,不代表本平台的观点和立场。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注册用户自发贡献,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武冈人网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不拥有其著作权,亦不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本站中有涉嫌抄袭的内容,请通过邮箱(admin@4305.cn)进行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