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权限内建设工程征占用林地审批:武冈市林业局审批事项
权限内建设工程征占用林地审批许可对象:征占用林地的单位或个人
许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法》第五条
许可数量:
有限制,限制数量 占用或征用防护林地或特种用途林地10公顷以下,用地林、经济林、薪炭林林地及其采伐迹地面积35公顷以下,其他林地面积70公顷以下
许可条件:进行勘查、开采矿藏和修建道路、水利、电力、通讯等各项建项工程需要占用或征用林地;用地单位申请占用、征用林地应当填写《使用林地申请表》,同时提供下列材料:1、项目批准文件;2、被占用或征用林地的权属证明材料;3、有资质的设计单位作出的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4、与被占用或被征用林地的单位签订的林地、林木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协议。
许可程序:受理—初审—现场查验—复审—转报省林业厅—省林业厅决定
相关材料:
1、 使用林地申请表 1份
2、 项目批准文件 1份
3、 被占用或征用林地的权属证明材料 1份
4、 使用林地可行性论证报告 1份
5、 签订的林地林木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协议 1份
窗口地点:武冈市乐洋路武冈林业局
工作时间:冬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业务咨询电话:0739——4221782
信息发布人:武哥 注册日期:2014/4/8 23:1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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