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冈市房产局审批事项:商品房预售许可
商品房预售许可的许可对象:房地产开发企业
许可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办法》第44条;《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6条;《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6条。
许可条件:
1、 已交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4、房屋预测绘报告 。
许可程序:
一、受理
(一)岗位责任人:市房产局监察中队工作人员;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按照许可的法定条件、标准,查验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申请人是否具有申请资格;决定是否受理。同时,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区别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相应处理:1、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2、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当场或在1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3、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要求,或者申请人依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自收到申请材料或者补正材料之日起为受理。
(三)时限:1个工作日
二、审查
(一)初审
1、岗位责任人:市房产局监察中队队长
2、岗位职责及权限:
(1)实地查勘商品房屋修建情况是否符合预售条件;
(2)对不符合条件的,说明不予办理的意见及理由,退回受理的工作人员;对符合条件的,签出初审意见,交业务股负责人复审。
3、时限:1个工作日
(二)复审
1、岗位责任人:市房产局业务股负责人
2、岗位职责及权限:
(1)按照许可条件及标准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内容进行合法性、真实性审查;
(2)对不符合许可条件的,说明不予办理的意见及理由,与申报材料一并退回初审人员。对符合许可条件的,签出同意的书面审查意见,报局分管领导审核。
3、时限:1个工作日
三、审核
1、岗位责任人:市房产局分管副局长
2、岗位职责及权限:(1)按照许可条件及标准,对申请材料及审查意见进行审核;;(2)对不符合许可条件的,提出不同意的书面意见及理由,与申报材料一并退回审查人员;对符合许可条件的,签出同意的书面审核意见,报局长决定。3、时限:1个工作日
四、决定1、岗位责任人:市房产局局长;2、岗位职责及权限:(1)按照许可条件及标准对申报材料及实地检查意见进行审定;(2)对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签署同意的意见;对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提出不予许可的意见及理由,退回审核人员。3、时限:1个工作日
五、缮证1、岗位责任人:市房产局监察中队工作人员2、岗位职责及权限:(1)对准予行政许可的,制作并送达《商品房预售许可证》;(2)按照要求将文字材料归档。3、时限:1个工作日
窗口地点:武冈市四牌路16号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业务咨询电话:0739-4221485
信息发布人:武哥 注册日期:2014/4/8 23:1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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